商品輸陸卡關 政府將協處
財政部關務署11日也指出,目前有一家臺灣業者出口至大陸遭擋下,暫無其他業者受阻,海關透過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窗口跟陸方溝通中,最快下週可收到具體回覆。
王美花11日出席「工具機產業規範關鍵影響力發表會」,會前媒體問及中國近日開始嚴格要求臺灣出口貨品或文件,必須標註中國臺灣或中華臺北,否則不予放行等議題。王美花明確表示,臺灣貨品出口要依照《貨品輸出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出口到所有國家都是一樣的規定,製造地要標示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臺灣、或臺灣製造都可以。
至於業者反映在中國海關擋關,被要求寫中國(臺灣),她說,廠商將這些事證回饋給經濟部後,經濟部會跟財政部海關合作,跟對岸的海關聯繫,每天也會依照案件來看廠商提出的相關議題,目前這兩天情況比較和緩。
針對「改標」或「雙標」問題,經濟部官員解釋,「其實就跟大陸貨品來臺,申報也必須要遵守我方規定一樣」。
國貿局表示,如果廠商出口貨品到中國大陸有遭陸方海關擋關要求標示中國臺灣,或要求文件應加註中國臺灣的具體個案,廠商可提供關別、進口商、報關行、產品名稱等相關資訊給經濟部貿易局,以利財政部關務署洽中國大陸海關聯絡點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