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興觀點/D2C崛起 掌握跨境商機

傳統上只要談到電商,就脫離不了討論電商平臺的三大模式 : B2C、B2B2C、C2C,在網路高速發展30年後的現在,跳脫平臺的第四大電商模式浮上水面,D2C(Direct to Consumer)意指品牌或是賣家不經過電商平臺而自己經營消費者。

D2C的發展來自網路上人羣的連結和溝通十分有效率,各種社羣社交應用成熟,它造成世界各國的綜合性電商平臺都出現成長趨緩、市場力量被社交電商侵蝕的趨勢,加上疫情間各種零售商都被迫要加速電商應用,使得電商已經不再是「原生電商」纔會玩的遊戲,各行各業都已經會做電商。

在這些因素綜合下出現的D2C,是電商經營環境成熟普及後的新電商模式,不用經過傳統綜合性電商平臺,由品牌商或是賣家自己經營消費者,直接面對消費者溝通,這樣的新商機是推動我國跨境電商進一步發展,須把握的關鍵突破點。

對於臺灣來說,過去的貿易時代就有許多出口表現突出的消費品項,除了已經有國際品牌的3C之外,機能服飾、運動器材、戶外用品、汽車零配件乃至於近年成長幅度大的食品,都有很不錯的出口數字,顯示在這些品類,臺灣具有優勢的製造基礎。

只是這些品項多是代工類型,自有品牌不多,有一些臺灣品牌多在Amazon上開店銷售,但是宥於工廠的營收模式仍以代工爲大宗,投入電商的資源很有限。

對於電商的消費行爲,尤其是美國的網路營銷環境掌握不足,無法在網路上建立起「網路原生」的跨境電商經營,受制於Amazon,更沒有辦法運用直接溝通消費者的D2C模式。

以這些品項的美國電商市場來說,市場電商消費力高,但現在跨境商品的消費佔比尚低,具有成長潛力;美國消費者購買跨境商品的動機,第一名爲「本國市場買不到的商品」,並不是追求價格,顯示海外產品若是尚未進入美國市場,都有被消費者青睞的可能。陌生的海外商品,再加上D2C的電商模式,怎麼和消費者溝通就是成功的關鍵。

美國的消費市場與零售環境和臺灣相差甚遠,傳統上我國產業對美國熟悉的是供應鏈,是美國品牌的代工廠,雖說有供應鏈物流基礎,但是臺廠普遍對消費市場十分陌生,遑論網路生態。

此外,我國零售服務業的國際化程度不足,在美國的佈局缺乏,還沒辦法爲國內電商建立對美國內需消費市場的瞭解,推動美國跨境電商市場,補足對當地電商消費、社羣溝通、網路達人營銷、消費數據應用等的電商必備知識及技術,是政策應做、也是不可避免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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