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喝5罐啤酒醉茫茫!導遊阿伯脫褲幫「口部運動」下場慘了
一名少年喝醉,慘遭導遊阿伯脫褲服務。(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南一名年近60歲的導遊「阿賢」,2023年7月帶團認識未成年的少年小洋(均化名),2人喝酒後在渡假村內的泳池旁聊天,未料阿賢竟強行撫摸對方生殖器,隨後還將人帶到房間內的浴室,對小洋進行口愛。事後小洋接受心理諮商,並向諮商師吐露一切,全案經臺南地院審理,最終阿賢被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爲猥褻行爲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又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爲性交行爲,處有期徒刑1年。
根據判決,阿賢爲旅行團領隊,小洋和媽媽參加阿賢當領隊的旅行團。2023年7月初,阿賢帶着大批旅行團入住位於臺南市的渡假村,一行人吃晚餐喝酒後,阿賢與小洋於晚間10點30分相約在渡假村內泳池旁聊天,沒想到阿賢明知對方未滿16歲,卻強行撫摸小洋的生殖器,直到隔天凌晨12點,阿賢受不了將小洋帶到自己入住的房間浴室,接着對他進行口交,以此方式對小洋爲性交行爲。
事後,小洋於同年11月間接受心理諮商,向心理諮商師提及上情後,經心理諮商師輾轉通報而查悉上情。
阿賢遭檢察官提起公訴後,辯稱性行爲當下已酒醉,因此無法表達自身意願,而小洋案發時年僅15歲,卻飲用罐裝啤酒近5瓶,顯已逾其平常的酒量,導致意識昏沉,陷入無力狀態,法官判斷與小洋警詢中說「我還有意識,後來我有點精神恍惚有點累了,就放任他摸我」等情相吻合,認定阿賢利用小洋不能抗拒之狀態,對其爲性交行爲。
臺南地院審理,阿賢爲年近60歲的中年男性,竟酒後亂性,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小洋爲猥褻及性交行爲,嚴重損害小洋性自主權利,並危及其身心健全發展,導致小洋身心症狀加劇,考量阿賢犯後坦承犯行,但未能與小洋及其家屬成立調解,最終阿賢被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爲猥褻行爲,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又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爲性交行爲,處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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