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扁留下的難題

(圖/本報系資料照)

蔡英文若特赦陳水扁,現階段看似替賴清德解決燙手山芋,但若考量現實的法理原則及後續政治效應,蔡英文於卸任前獻上的「臨去秋波」,對賴清德而言,恐怕不是祝福,而是揮之不去的詛咒。

扁案繁如牛毛,大抵可分8大案,其中4案已定讞,另外4案暫時處於停審狀態。然而,依《赦免法》有關特赦的規定,是指「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反過來說,未定讞之罪並無法赦免,即使扁獲特赦,依然是有4案在身。

或許民進黨正盤算着,只要特赦令一下就能「頭過身也過」,反正維持停審狀態不就得了?不幸的是,近來賴清德正巧替自家設下超完美道德標準,這將讓扁「頭過身不過」。

去年賴清德在臺南競總成立大會說,他將打擊黑金,組清廉政府,贏回人民信任。選後,他向新科立委耳提面命清廉的重要,強調「我們再怎麼不肖,都不能讓這塊招牌蒙塵。」依此標準,蔡英文赦扁後,社會就該追問賴清德:「阿扁那4案,你審還是不審?」

當然,賴清德當總統後大可「二赦」阿扁,但前提是停審的案子必須了結。否則,以他自己畫出的道德尺標來看,對貪贓枉法視而不見,是僞善護短而非打擊黑金;以政治壓抑司法伸張,是腐敗而非清廉。

不可諱言的是,蔡英文從下達赦免令的那刻起,她的黨內地位就不會只是前總統,而是晉升「救扁教母」,政治紅利吃幹抹淨,但懸而未決的4案卻像「屎尾」,無論賴清德擦或不擦皆動輒得咎。處理它,形同對扁唱反調;不處理,就是坐實「讓民進黨招牌蒙塵的不肖者」。這道二選一的難題,堪稱是蔡英文留給賴清德最細思極恐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