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你我!河南這一管理新規8月1日施行

起草行政規範性文件,應當廣泛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會籤等不能代替合法性審查;社會公開發布,不得以內部文件形式印發執行……

近日,河南省政府公佈《河南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將從今年8月1日起施行。

哪些文件適用?

什麼是行政規範性文件?《辦法》中是指除政府規章外,由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行政機關)依照法定權限、程序制定並公開發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期限內反覆適用的公文。

此次施行的《辦法》對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各個管理環節均作了詳細規定。

如哪些單位可以制定行政規範性文件,其中明確提出,議事協調機構、臨時機構、部門派出機構、內設機構,不得制定行政規範性文件。

制定行政規範性文件應當履行哪些程序?《辦法》指出,評估論證;徵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向社會公開發布。如因預防、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或者執行上級機關的緊急命令和決定,需要立即制定行政規範性文件的,經制定機關主要負責人批准,除合法性審查和向社會公開發布外,其他程序可以簡化。

起草行政規範性文件

應當廣泛徵求意見

《辦法》明確,起草行政規範性文件,應當廣泛徵求意見。

起草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規範性文件,應當充分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

起草涉及公衆重大利益、公衆意見有重大分歧、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或者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的行政規範性文件,應當進行聽證。

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行政規範性文件草案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起草單位應當將行政規範性文件草案通過政府門戶網站、部門網站、新聞發佈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公衆知曉的方式公開徵求意見,期限一般不少於15日;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期限一般不少於30日。

徵求意見、會籤等

不能代替合法性審查

《辦法》還指出,行政規範性文件在提交制定機關集體討論決定前,應當進行合法性審查。

行政規範性文件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制定機關集體討論決定。

不得以徵求意見、會籤、參加審議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審查。

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按照《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定》(省政府令第219號)執行。

向社會公開發布

不得以內部文件形式印發執行

根據《辦法》,制定機關應當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規定,通過政府公報、政府門戶網站、部門網站、政務新媒體、報刊、廣播、電視、公示欄等向社會公開發布行政規範性文件,不得以內部文件形式印發執行。未經公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不得作爲行政管理的依據。

此外,行政規範性文件公佈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解讀。

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實施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配套制度應當與行政規範性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實施。

行政規範性文件

每隔2年清理一次

行政規範性文件有效期多長?

《辦法》明確,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名稱冠以“暫行”“試行”或者涉及的內容屬於階段性工作的,應當載明有效期。有效期屆滿的,行政規範性文件自動失效。

另外,行政規範性文件每隔2年清理一次,如與法律、法規、規章或者相關政策規定不一致的;調整對象已不存在的;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其他應當及時清理的情形,制定機關應當及時清理。

經清理決定修改的行政規範性文件,應當自清理決定印發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修改。

來 源: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樊雪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