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養犬糾紛不斷到底怎麼解?
“因爲養犬的事兒,我們小區居民已經多次報警了。”1月15日中午,站在北京市朝陽區某高端小區的綠地邊上,小區居民趙女士無奈地說,小區裡有上百隻犬,各種糾紛時有發生。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走訪北京市多個小區發現,隨着寵物進入越來越多的居民家庭,違規養大型犬、遛犬不拴鏈、犬隻隨地便溺等不文明養寵物行爲困擾着社區居民,成爲引發社區矛盾的一大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爲了規範養犬人的行爲,多地制定了養犬地方性法規或規章,養犬人應該予以遵守,上述不文明養寵行爲也多在禁止或限制之列,但實踐中違規養犬現象仍然普遍存在。
受訪專家建議,充分發揮基層社區的力量,通過社區自治實現養犬事務自我管理,自覺文明養犬。地方制定的養犬規範,是社區治理養犬問題的制度保障,應該嚴格執行。對於違規養犬且拒不改正者,針對具體的違規情況,該處罰的處罰,該沒收的沒收,使守規則者看到守規則的好處,也讓不守規則者受到懲處。
居民違規養大型犬
鄰里糾紛屢次出現
趙女士所在的小區建成於21世紀初,有2000多戶,實行封閉式管理。走進小區,圍合式高層建築之間是大片的綠地,綠地設計有坡度,種着銀杏、桃樹等樹木,坡頂還有一座小型假山。
記者看到,綠地邊緣不同位置豎着多塊白色告示牌,部分與養犬有關,有的上面是“做文明養犬人,請自覺清理犬便”,有的上面是“給我‘身份’(狗證)很重要”。
當天北京的氣溫比較低,西北風颳着,即使有太陽,感覺也非常冷。“太冷了,出門遛犬的居民不多,天氣暖和時,綠地上到處是犬隻跑動。”趙女士說。
小區門口還有一大片綠地,也是小區居民遛犬的地方。趙女士帶着記者剛走到綠地邊上,就見到一位身穿黑色長款羽絨服的居民牽着一隻白色犬,目測體高超過35釐米(北京市規定不得飼養烈性犬及成年體高超過35釐米的犬種),不遠處還有兩隻犬,目測體高也超過35釐米。
“我們小區有好幾只大型犬。”站在一個背風處,趙女士向記者講述了他們小區前段時間發生的一起養犬糾紛。
那天,她出小區門時遇到一位女性居民帶着兩隻沒拴犬鏈的小犬,就站在一邊等候。這時,另一位男性居民牽一條大型犬(體高超35釐米)出門。男居民看到兩隻小犬沒拴犬鏈,隨口說了一句“你這犬怎麼不拴鏈啊”。對方回了一句“關你什麼事兒?你還遛大型犬呢”。兩人隨後吵了起來。
口角逐漸升級,女居民拿出電話撥打“110”報警。民警很快出警。經查,男居民的大型犬有養犬證,但不是小區所在街道辦理的,而是郊區鄉鎮辦理的。隨後,民警將大型犬帶到派出所,對犬主人進行了批評教育,讓其儘快安排將大型犬送回郊區拴養。
家住北京市北四環外一個老小區的李平(化名)同樣對小區裡有人養大型犬很是苦惱。
李平回憶,一天晚上,她從外面回來,小區門口的人行道上黑黢黢的。突然,一隻半米多高的大型犬從旁邊的綠化帶躥到她面前,先是搖着尾巴圍着她轉了一圈,接着仰頭跳來跳去。李平顫聲喊“誰家的狗啊”。不遠處走來一位中年男人,接了一句“怎麼了”?
她對養犬人說,遛這麼大的狗應該拴犬鏈。結果養犬人反嗆她說:“拴不拴關你什麼事?”覺得沒有必要跟這樣的人糾纏,李平趕忙快走幾步進了小區。
浙江省寧波市委黨校調研員嚴向紅也在所住小區遭遇過大型犬。
她家養了一隻小型犬,有一天她和丈夫一起帶着它在小區遛彎兒。正走着,一隻大型犬突然衝着小型犬跑過來,想跟它玩兒,但小型犬很害怕,一直往後躲。看到這種情況,嚴向紅就把小型犬抱了起來。大型犬不僅沒有走開,反而撲向她懷裡的小型犬。她丈夫擔心大型犬傷着嚴向紅,趕緊踢了大型犬一腳。
這時,大型犬的主人——一位男士走過來,一邊說他家的犬不咬人,一邊質問嚴向紅的丈夫怎麼能踢他家的犬,還說了些難聽的話。嚴向紅的丈夫一聽,也不樂意了,與對方爭吵起來。
見此,嚴向紅直接報警,畢竟對方遛大型犬有錯在先,還不拴犬鏈。對方一看她報警,馬上帶着犬離開了。民警出警後,根據小區安裝的公共視頻找到犬主人,上門對他進行批評教育。接着,負責當地養犬管理的城管工作人員作出處理決定,讓他在一定期限內安排好大型犬的去向,否則直接沒收。
車庫遛犬造成事故
便溺不拴犬鏈擾民
據嚴向紅觀察,在她所在小區,目前養犬矛盾最突出的是,居民在地下車庫遛犬。
寧波當地的氣候是,每到冬春轉換時節,氣溫比較低,還容易下雨,小區室外不適合遛犬,有的犬主人發現地下車庫反而適合,於是就到地下車庫遛犬。但地下車庫水泥柱較多,對司機來說,開車有盲區;再者地下車庫屬於相對封閉的空間,犬便溺之後,即使及時清理,味道也很難發散,所以居民們意見很大。
嚴向紅回憶,2024年春季的一天,有犬主人在地下車庫不拴犬鏈遛犬,當時剛好一輛轎車以低於每小時30千米的車速開進來,業主看到亂跑的犬後緊急踩剎車、打方向盤,犬沒事兒,車卻撞到旁邊的水泥柱上。事後,業主修車花費8萬餘元。
事發時,犬主人看到後果嚴重,竟然丟下犬自己跑了。物業人員經查看小區公共視頻找到犬主人。經調解,犬主人承擔了相應賠償責任。
物業人員將此案例發到業主羣裡,警示養犬業主不要到地下車庫遛犬,業主們紛紛進行點評,認爲犬是無辜的,問題出在犬主人身上。
嚴向紅告訴記者,一年來,大部分養犬人遵守規定不到地下車庫遛犬,但總有幾個養犬人我行我素。
讓趙女士頭疼的是,鄰居養犬竟然讓犬在露臺上便溺。她所住單元的頂層住戶有一個露臺,犬舍就設置在這裡,犬還直接在露臺上便溺,夏天時味道特別重。鄰居們很氣憤,舉報了頂層住戶。經批評教育,頂層住戶把犬送給了朋友。
居住在北京市東城區的田曉樂(化名)則苦惱於小區養犬人不拴犬鏈。
田曉樂所在的小區有一大片樹林和草地,但她很少帶6歲多的女兒在草地上玩,因爲總有人在草地上遛犬且不拴犬鏈。
田曉樂記得,2024年國慶節期間的一天,陽光和煦,她帶着女兒在草地上曬太陽,這時從樹林裡跑出來一羣犬,其中一隻犬衝到她女兒面前轉來轉去,女兒被嚇哭了。幾位居民邊聊邊慢悠悠地走過來,笑着說:“沒事兒,它跟你鬧着玩兒呢。”田曉樂趕緊把女兒抱走了。
家住天津市薊州區的韓先生苦惱於鄰居家幾隻犬的吠聲。他喜歡靜,尤其是上了一週班之後週末想睡個懶覺,但有鄰居養了3只犬,時不時會吠一陣子,尤其是在樓道里的吠聲,讓他感覺特別吵。他曾經向物業公司投訴過此事,但物業公司稱只能協調,並不能要求主人處理犬隻。
矛盾激化毒殺犬隻
養犬糾紛頻頻發生
因爲養犬產生的糾紛,有的小區居民通過報警解決,少數人則採取極端方式投毒毒殺犬隻。
2024年5月,北京市豐臺區一小區就發生毒殺犬隻事件。據小區居民李月虹(化名)介紹,包括她自己的犬樂樂在內,小區共有20多隻犬相繼被毒死,其中包括泰迪、邊牧、中華田園犬等,犬隻體內檢出了鼠藥成分。
2023年秋天,李月虹帶着樂樂搬到該小區居住,每天帶着它遛彎。事發當天,她看望母親後回到家像往常一樣帶着樂樂下樓遛彎,中間讓它自己在健身廣場周邊活動。沒過多久,李月虹發現樂樂突然倒地,口吐白沫、抽搐不止,一會兒就沒了呼吸。她正痛心時,聽鄰居議論說小區最近死了不少寵物,警方正在調查這事。
聽到這裡,李月虹趕緊報了警,她也瞭解到更多信息:有人將疑似摻了毒藥的豬蹄、肘子、肉丸、火腿腸等,放在寵物經常活動的地方。
不久,對死亡犬隻的檢測結果出來了:犬隻的胃內容物中檢出氟乙酸(鼠藥成分),懷疑有人故意投毒。
“我家狗狗才3歲,之前吃了地上有毒的東西,一下子就完了。”此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她提起發生在小區裡的毒殺犬隻事件,一直傷感不已。
北京市大興區某小區一位居民王女士告訴記者,幾年前,她所在小區一位朋友的犬也被毒殺了。她朋友養了一隻溫順型的大型犬,遛犬時鄰居常投來嫌棄的目光,後來有人在犬隻經常出現的地方投下拌有毒藥的火腿腸,犬隻吃過之後就死掉了。此事發生後,她朋友再也沒有養犬,而小區羣裡還是經常因爲養犬的事情發生爭吵。
家住四川省成都市某小區的張女士告訴記者,她所在的小區2024年7月也有人毒殺犬隻,當時有5只寵物犬中毒死亡,其中包括她家的寵物犬花花。
張女士回憶說,事發當晚,她在小區社交羣裡看到業主們討論有人毒殺犬隻,就告訴父母縮短遛犬時間。晚上花花回家時,還一切正常,等到了第二天凌晨,花花開始在家中四處亂撞,還碰碎了花瓶,“走路不穩,並且極度恐懼,對着空氣大叫,不到半個小時就死亡了”。
對於養犬產生的糾紛,北京市法學會物權法研究會副秘書長王兵分析說,既有客觀原因,又有主觀原因。從客觀原因分析,隨着寵物進入越來越多的居民家庭,違規養大型犬、遛犬不拴鏈、犬隻隨地便溺等不文明養寵物行爲也隨之增多。
“主觀原因比較多,比如犬主人違法飼養烈性犬,比如小區對於寵物管理的制度不完善或執行不力等。”王兵說,此外,儘管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對飼養動物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且不少地方也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或者規範性文件約束,但實際操作中,監管和處罰力度不足,導致違法養犬行爲得不到有效遏制。
制定公約約束養犬
依法執法剛性保障
北京聯合大學教授李凌一直在做基層社區治理實踐,指導社區協商文明養犬是他近期的嘗試,並且已經取得一定成效。
在他看來,解決社區管理養寵物的難題,大方向是通過社區共治發佈文明養犬公約,核心是實現養犬人文明養犬,關鍵點則是改變少數不文明養犬人的行爲。
他舉例說,他在指導社區制定文明養犬公約時,邀請各個相關利益主體代表參與協商議事,他們中既有不養犬居民,又有養犬居民,既有物業方,又有政府相關部門,協商的前提是不給養犬行爲貼標籤,更不能籠統指責養犬就是不文明行爲。
大家一起坐下來摸清小區居民基本情況和養犬情況,特別是弄清楚是哪些居民在養犬,他們各自的養犬初衷是什麼,比如有的老年人養犬是想有個伴兒。至於養犬情況,則是要了解居民養的是什麼類型的犬,根據北京的地方立法,在重點管理區域,只要養的犬不是烈性犬、大型犬,就是合法養犬。
李凌介紹,有小區召開協商議事會後,養犬的業主成立了交流小組和志願者隊伍,主動約束犬隻行爲,並在年底舉辦了汪星人才藝大賽,既給居民帶來了笑聲,也讓居民對養犬人多了一份理解。
在李凌看來,接下來是引導各個利益主體討論養犬的利弊和不文明養犬的壞處,比如遛犬不拴鏈、不帶便袋等都屬於不文明養犬行爲,既可能給養犬人和家庭帶來金錢損失和負面評價,又對公共環境造成破壞和影響,還影響了鄰里關係。
“養犬人的不文明行爲可能會受到勸導,也可能會被舉報至相關部門受到查處,極端情況下還可能被他人投毒毒殺。”他分析說。
據李凌觀察,養犬涉及多個相關利益主體,關鍵在於發揮各個利益相關主體的作用,改變或規範不文明養犬人的行爲。社區不能靠“堵”解決問題,在無法減少犬隻等寵物數量的情況下,只能靠“疏”和服務,比如請動物醫院的醫生到社區做常見病防治等,形成社區養犬文明公約,通過社區共治實現文明養犬。
在嚴向紅看來,社區和諧養犬離不開“規矩”兩個字。城市管理者應該出臺或完善地方性養犬法規,指引或約束養犬人該怎麼做以及破壞規則的後果是什麼。在養犬法規的框架下,社區通過《業主管理公約》使之細化,形成有效的管理模式,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當然,僅建立健全制度是不夠的,如何引導養犬人遵守規則和落實管理制度更重要。
王兵建議,在小區裡,物業公司和業委會可以通過制定和執行相關管理制度,規範寵物行爲,減少衝突;也可以通過宣傳教育、增設寵物活動區域等方式,增強居民的文明養寵意識。
“在完善制度規範方面,小區可以制定詳細的寵物管理措施,明確寵物飼養的規範、責任和義務,並確保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和執行力。在日常監管方面,設立專門的監督機構或志願者隊伍,加大小區內的巡邏力度,對寵物活動進行日常監管,及時發現和處理違規行爲。”他說,有條件的小區可設立專門的寵物活動區域,並安排專人進行巡邏和管理,以滿足寵物活動需求,減少對其他居民的干擾。
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建順看來,地方制定的養犬規範,是社區治理養犬問題的制度保障,應該嚴格執行。對於違規養犬者,告知其限期改正;對於拒不改正者,針對具體的違規情況,該處罰的處罰,該沒收的沒收,使守規則者看到守規則的好處,也讓不守規則者受到懲處。
“否則,一旦規則遭到破壞,難以修復,長此以往,會影響政府部門的權威,不利於再進行有效監管,使城市養犬處於失控狀態。”楊建順說。
他認爲,社會的運行不能沒有秩序,每個人應該在秩序中享受自由,在規則下追求幸福。養犬也是如此。
“建議在國家層面針對養犬制定專門的行政法規,爲下級政府提供足夠的執法依據,具體的制度設計交給各地考慮。”楊建順說。
記者手記
養犬看似是公民的一件私事,但當犬的行爲涉及公共利益時,就會成爲社會公共問題。這是我們關注這一問題的初衷。
養犬人衆多,不文明養犬人是少數。
找準了癥結,就可以對症下藥,而密碼或許就藏在細節裡。
這是記者近段時間走訪多個社區之後的最大感觸——
養犬人之間能夠共情,是否可以讓文明養犬人勸導不文明養犬人;沒有人願意被一味指責,能否更好地引導居民尊重養犬行爲,心平氣和地處理不文明養犬行爲;養犬人沒有牽犬鏈,社區能否主動送上一根犬鏈;犬隻喜歡無拘無束,是否可以在小區綠地上設置一個角落給它們撒歡;養犬人苦惱於犬隻便溺,是否能在小區闢出一塊地方專門供犬隻便溺,然後及時填埋?
一個個細微的服務,一點點看得見的友好和耐心,水滴石穿,才能夠拆除各方之間的心理藩籬,才能夠形成文明養犬的氛圍和共識。
畢竟,每個人都生活在社區之中,也相信每個人都在乎自己的聲譽。
無規矩不成方圓。對於極少數踩踏規則紅線的養犬人,養犬法規的強制約束也不可或缺,爲養犬共識提供剛性保障。
來源 | 法治日報
責編 | 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