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120萬護航豪宅 高巿前建管處副處長二審逆轉判無罪

▲放水豪宅違建,建管副處長李政賢家中紅包多到隨處放。(圖/東森新聞

記者吳奕靖、徐愷昕高雄報導

市府工務局建管處前副處長李政賢2015年前被控涉嫌護航建商及跑照業者檢方偵辦時於他住家內搜出30多個紅包,加起來總計102萬現金,另外還有7萬多元禮券及滿滿洋酒。高雄地院2018年10月依貪瀆等罪判李男6年8月徒刑案經上訴後出現逆轉,本月23日高院宣判李男貪污的部分無罪,但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1年6月徒刑。可上訴。

高雄市政府爆發建管官員索賄弊案廉政調查後發現,建築業有一種公關費,申請建照每案收1到10萬元已經是不能說的行規。2013年9月李政賢收受了高雄豪宅國揚建設公司高額現金及各項禮品,協助其國硯建案儘快取得使用執照,當時此建案本來依法應該要在每間廚房施作防火隔間防火門,但因趕工不及,竟僅施作未達法規要求的防火隔間應付,並由建築師出具不實的竣工檢查報告及竣工圖等,由跑照業者向建管處申請使照,過程中由李政賢指示放水,經核章後取得執照。

檢調人員2015年搜索李政賢住家時,在一堆單據裡挑出一包又一包的紅包袋,每包都裝有現金,總共搜出30多個紅包、信封袋,加起來102萬元,另外還有7萬多元禮券,賄款擺滿一整桌。

▲放水豪宅違建,建管副處長李政賢家中紅包多到隨處放。(圖/東森新聞)

2018年判決出爐,李政賢被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又犯貪污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4年6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8月,褫奪公權4年。李政賢和檢方均不服提上訴,本月高院審理完出現逆轉,23日宣判李政賢貪污罪的部分無罪,其餘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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