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造鎮 區徵重劃強制留地
未來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時,將要求六都留設5%、非六都3%作爲社宅用地。圖/本報資料照片
社宅新政策目標與規劃
大選倒數再釋利多!行政院會14日拍板,將透過社宅造鎮等方式達到八年100萬戶社宅目標。未來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時,將要求六都留設5%、非六都3%作社宅用地;都更容獎等也須優先提供社宅,惟增額容積涉及住宅法修正,將與地方政府溝通後宣佈。
行政院表示,下一個八年社宅目標從2025年到2032年,屆時將實現50萬戶社宅及50萬戶租金補貼,包含直接興建社宅及包租代管社宅都各別達到25萬戶,並加上50萬戶租金補貼。內政部次長花敬羣說,100萬戶相當全國租屋戶總數,未來無殼族都能受到政策協助及相關居住權益配套。
內政部規畫,未來各縣市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等大面積整體開發時,六都應留設5%、其餘縣市應留設3%,作爲社宅用地或社會福利設施用地,並可讓售中央以填補土開財源。
此外,都市更新及大衆運輸導向開發(TOD)的「容積獎勵」及「增額容積」項目,也須優先納入提供社宅,拓展社宅多元取得。其中,都更容積獎勵須優先以興建社宅替代「價金回饋」。
花敬羣表示,這部分目前未明定百分比,主要考量每案成本結構不一,且回饋社宅戶數較爲零星、頂多特定樓層,屬輔助、補充性的社宅提供,仍會以市地重劃、區段徵收大面積開發,類似「社宅造鎮」的概念作爲未來社宅成長的量體。
花敬羣舉例,新北市塭仔圳重劃區將近400公頃,若提供5%則有20公頃的社宅用地,相當於超過6萬坪的土地,不過該區開發已在準備期,會再跟新北市府溝通。
根據推算,每10公頃的社福或社宅用地,約可推出5,000至6,000戶大型住宅社區。未來留設社福用地可專案讓售中央,以覆蓋地方的開發成本,並可以搭配交通建設、人口導入等區域發展及住宅政策。
除了社宅造鎮,爲突破縣市劃分,也會同時採區域生活圈配置社宅戶數,以彈性調整社宅興建的基地位置,解決特定區域用地不足問題。
在興建施工部分,花敬羣指出,今年全臺合計興建2.1萬戶社宅,未來八年新增13萬戶,換算平均一年有1.7萬戶即可達標,目前國內營造廠量能足夠支撐社宅興建需求,未來若有缺工疑慮,將擴大引進營建移工投入社宅興建,並朝「長期留工」以解決技術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