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覈中藥商證照放水 14官商送辦

嘉義地檢署指揮調查官搜索嘉市衛生局、嘉市中藥商公會,調查涉嫌不實核發中藥商證案。(本報資料照片)

檢調獲報,嘉義市有多家無照中藥商,透過嘉市中藥商同業公會申請證照,疑勾結衛生局承辦人員在審覈中放水,讓無照中藥商順利取得經營證明書,涉嫌圖利、僞造文書、違反《藥事法》等罪,嘉義檢調8日搜索衛生局、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傳喚張姓科長3名公務員、公會劉姓女總幹事及3名公會人員、7名中藥商共14名被告,檢方9日諭知劉女5萬元交保,其餘13人無保請回。

嘉義縣調查站接獲檢舉,指嘉義市部分沒有實際經營中藥販賣或營業不到2年的中藥商,爲取得經營中藥商證明書,涉嫌與合法中藥行假交易,取得不實進貨憑證,再透過嘉市中藥商公會向嘉市衛生局申請,順利取得經營中藥證明書。

嘉檢檢察官江炳勳8日指揮嘉義縣調查站、臺南市調查處兵分2路搜索嘉市衛生局、嘉市中藥商公會,並傳喚衛生局經辦藥商證業務的張姓科長及2名承辦人、中藥商7人、公會幹部及承辦人4人。

檢調發現,從2022年至今,嘉市中藥商公會疑似爲使無照中藥商成爲會員,從中協助申請,並與衛生局承辦人保持友好關係,讓無照中藥商順利取得經營中藥事實證明書,涉嫌違反《藥事法》及《刑法》圖利、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嫌。被傳喚的7名中藥商,部分未實際從事中藥材買賣,不符衛福部中醫藥司公告的《藥事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