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追回農損救助 張麗善:修法保障農民權益
雲林縣的農業產值是全臺最高,每年申請天然災害救助案件與頻率也最高,審計部要求計算天然災害救助面積時要扣除農路、水塘、空地、農舍等面積,對雲林縣農民相當困擾,圖爲雲林縣長張麗善(中)去年勘查一處受水災損害嚴重的香瓜田。(本報資料照片/周麗蘭攝)_
審計部去年7月要求農委會向各縣市追回歷年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農田中夾帶農路、水塘、空地、農舍等面積的補助,雲林縣被列管1萬1399件被列管是全臺最多,農民接到通知氣炸了,縣長張麗善表示,將尋求修法保障相對弱勢的農民。
審計部去年查覈2017年至2021年農委會天然災害救助金髮放情形,認爲有4個濫發缺失,其中之一是覈定的災損補助面積夾帶農路、水塘、空地、農舍未扣除。農糧署去年7月行文各縣市府,要求被列管的農田必須繳回溢領的部分。
縣長張麗善最近下鄉時聽到農民氣憤反應,看天吃飯已經很無奈,費一番工夫才領到的救助金根本不夠本,現在居然還要追回設施面積,政府是覺得農民很「好康」嗎?
張麗善表示,縣府收到農糧署要求追回的公文感到不可思議,農民當年免費提供土地做農水路,農田水利會被改製爲政府機關也討不回,私人財產莫名變成國有,佔農民便宜的地方政府就算了,一點點救助就斤斤計較設施不算農田?
張麗善說,如果農產能夠豐收、行銷暢通,農民一點也不想領天然救助金,農路、水塘、空地、農舍原就是農業經營所需,她個人覺得坐辦公室吹冷氣的胡思亂想,對農人很不公平。
縣府農業處副處長蔡耿宇表示,雲林縣被列管的天然災害救助案件1萬1399件是全臺最多,但比例還不是最高,縣府轉發農糧署公文給各公所,現在都還在清查中,不少農民反應不合理,張縣長希望透過修法凸顯此一荒謬,否則年年都會發生農民不滿,公務員徒增困擾的事件。
蔡耿宇表示,天然災害救助有會勘時間上的落差,農委會的「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可即時記錄天然災害受創情形,但只作爲參考資料,而非判定損害的依據,雲林縣府也希望修法列入爲判定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