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處檢討 新北電動車位充電規範未完善

審計處發現,新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未訂定電動車停車規範,且未參酌歷年轄區內電動車增加數量,恐難滿足電動車主停車充電需求。(本報資料照片)

據統計至2024年5月底,新北市電動車登記數量共有純電9367輛、油電混合6萬1157輛,相較於2021年分別成長4.8倍及1.3倍,但審計處發現,新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未訂定電動車停車規定,無法遏止佔用停車場充電設施,且未參酌歷年轄區內電動車增加數量,恐難滿足車主停車充電需求。對此,交通局表示,今年6月3日已發佈公告及實施充電專用停車位使用規定,違規將處1200元罰鍰。

爲確保電動汽車使用者合理停車資源及充電設施使用權利,交通部依《停車場法》於2023年9月13日發佈施行管理辦法,規範公私有路外停車場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比例,要求充電停車位須達2%以上。

截至2024年5月底,新北市電動車登記數量共有純電9367輛、油電混合6萬1157輛。不過,審計處指出,交通局轄管公有路外停車場229個,其中電動汽車格位數共310個、充電柱數218柱,但交通局未訂定電動汽車停車位及充電設施使用規範,無法有效遏止長時間佔用停車場充電設施。

審計處表示,交通局辦理公有路外停車場電動汽車充電樁公開招標案,預定於2年內依規定完成充電設施,卻僅以符合法定「最低」設置比率增設,而未參據歷年轄區內電動汽車數量成長情形及既有充電設施使用率等資訊,恐難因應轄內電動汽車數量快速成長衍生充電需求。

對此,交通局說明,於今年6月3日公告發布充電專用停車位使用規定,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僅提供車輛充電時停放,以12小時爲限,違反規定將依《停車場法》處1200元罰鍰。至今年6月底,新北市小客車總掛牌數約96萬輛、燃油車達89萬輛,佔比約92.7%,顯示目前仍以燃油車爲大宗。

交通局補充,推動電動車友善環境時,亦應考量現有燃油車主停車需求,目前交通局轄管公有停車場充電樁使用率僅29%,現有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尚有餘裕,爲平衡燃油車及電動車停車權益,宜於法規最低要求下循序漸進提升充電車位與充電設施比例,推動私人運具電動化同時兼顧燃油車停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