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學篤行闡釋習近平經濟思想系列文章|健全社會信用體系 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法治經濟。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了社會信用體系在市場經濟中的基礎性地位。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和監管制度。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對於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升社會治理能力、增強國家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一、深刻領悟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完善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的重要論述

習近平總書記一直高度重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多次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社會信用與經濟社會發展之間關係的理論基礎和實踐經驗,爲更好發揮社會信用支持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是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信用制度是市場經濟的基石,社會信用正在成爲維繫市場經濟中各主體之間關係的重要紐帶。誠實守信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則,商品和服務的大範圍流通交易靠的就是信用商譽。生產力水平越高、市場化程度越深,對社會信用的要求也越高。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然要求有健全的社會信用體系。

(二)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迫切需要。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創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場環境。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有助於培育各類主體契約精神,形成守信、用信自覺意識,構建規範的市場經濟規則秩序,爲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奠定堅實基礎。

(三)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是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關鍵舉措。社會信用在政務服務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顯。行政審批和證明事項辦理推行告知承諾制,使用信用報告代替無違法違規證明等,能夠極大簡化行政事項辦理流程,方便企業和羣衆辦事創業。建立健全企業綜合信用狀況評價體系,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有利於高效配置監管資源,對守信者少查少檢,對失信者勤查嚴檢,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社會信用體系的不斷完善能有力促進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

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積極進展

目前,我國社會信用體系日臻完善,初步建成了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信用觀念逐步深入人心,知信、守信、用信意識不斷增強,信用在優化營商環境、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強化頂層設計,社會信用體系制度框架基本成型。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先後印發11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文件,對社會信用體系作出了整體規劃,對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作出了全面部署,對信用信息歸集公示、信用獎懲、信用監管、信用修復、信用信息共享應用等重點工作作出了系統安排,構建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堅實制度基礎。

(二)夯實基礎設施,信用信息共享開放水平大幅提升。構建形成“兩平臺、一網站”基本格局。建立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成爲信用信息歸集共享總樞紐,歸集1.8億經營主體超過780億條信用信息。建立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爲支持民營企業融資提供有力支撐。開設“信用中國”網站,推進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集中公示,成爲社會公衆信用信息查詢“總窗口”。

(三)強化制度建設,信用聯合獎懲大格局初步形成。拓展守信激勵應用場景,在醫療、托育、養老、家政、旅遊、購物、出行等重點領域實施“信用+”工程,推進信用便企惠民。定期編制《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和《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全面規範各項信用約束措施。依法運用失信懲戒,推動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和中小企業賬款行爲。完善信用修復機制,加強信用修復協同聯動。

(四)科學實施信用監管,政府管理和服務效能顯著提升。全面開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推動行業主管(監管)部門開展行業信用評價,並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對守信者“無事不擾”,對失信者“利劍高懸”。在審批服務和證明事項中全面推廣信用承諾制,大力推廣信用報告代替無違法違規證明,大幅提升行政事項辦理效率。

(五)支持民營中小微企業融資,“信易貸”工作步入機制化軌道。報請國辦印發《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實施方案》和《統籌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建設提升中小微企業融資便利水平實施方案》,建立健全全國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加強涉企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有效提升中小微企業融資便利水平。截至2024年9月末,銀行機構通過全國一體化平臺網絡累計發放貸款32.1萬億元,其中向民營企業累計發放貸款24.5萬億元,佔比達到76.4%。

(六)加快法治和標準建設,信用體系規範化水平不斷提升。《社會信用建設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超過100部法律、行政法規中明確信用建設相關內容。27個省(區、市)出臺信用體系地方性法規。發佈信用領域國家標準累計超60個。

(七)加強宣傳教育,新時代誠信文化氛圍日益濃厚。深入開展“誠信建設萬里行”“誠信興商宣傳月”“信用記錄關愛日”活動,評選發佈“誠信之星”。推動高校開設信用相關專業,培育專業人才。創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區130個,優化社會信用環境。

三、健全與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系

健全與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系,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驅動、社會共建的路徑,健全信用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建立覆蓋全社會各類信用主體的信用信息網絡,完善激勵守信和懲戒失信機制,大力發展信用經濟,着力推動社會信用體系與經濟社會發展各環節深度融合,爲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一)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道路。與西方國家通行的信用制度相比,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西方對信用的定義從純經濟角度進行,更多將其視爲經濟交易範疇。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除經濟視角外,還立足於中國傳統文化,涵蓋了社會的價值導向和道德標準,在公共管理、社會治理、促進民生等領域均有着廣泛應用。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必須立足我國國情,創新思路、完善舉措,這是基礎也是前提。

(二)堅持社會信用體系法治化規範化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要完善社會信用等方面法律制度。加快推進《社會信用建設法》立法進程,爲信用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着力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制度規則統一,建立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常態化機制,構建統一規範、協同共享、科學高效的信用修復機制,規範公共信用信息和失信懲戒措施應用,加強信用領域標準化建設。

(三)堅持以政務誠信爲牽引建立覆蓋全社會的信用體系。政務誠信建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各類行政主體的誠信水平,對全社會信用建設發揮着重要的表率和導向作用。要健全政府誠信履約機制,監督行政部門依法行政、守信踐諾,積極營造公平競爭、統一高效的市場環境,提升政府公信力。着力推動各類經營主體、社會組織、自然人誠信建設,全面提升司法執法體系信用建設,構建服務全社會的信用體系。

(四)堅持以信用獎懲爲基礎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是社會信用體系運行的核心機制。將信用理念更多嵌入行政服務審批事項,加強對守信主體的獎勵激勵,實行優先辦理、容缺受理、簡易程序等“綠色通道”,健全信用承諾制,推廣信用報告代替無違法違規證明,讓經營主體切實享受到信用紅利。強化對失信主體的約束懲戒,規範實施行政監管性約束懲戒,推進市場性和社會性約束懲戒,通過強制管理與輿論監督相結合,督促形成誠實守信、風清氣正的市場經濟環境。

(五)堅持以信用經濟爲重點加強市場化社會化力量。深入推進“信易貸”工作,完善以信用信息爲基礎的普惠融資服務體系,提升中小微企業融資便利水平。鼓勵信用服務機構依法依規採集商業合同履約信息,支持有序推進賒銷、分期付款、融資租賃等信用銷售模式,暢通經營主體資金鍊條,有效管理信用風險,培育守信、用信的信用消費理念。大力培育信用服務市場,積極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徵信機構,有效支撐信用經濟發展。有序開展跨境信用合作,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