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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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響應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對教育改革創新方面要求,進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選拔機制,建立與培養目標相適應、有利於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的招生考試製度,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採用直博生、碩博連讀和“申請-考覈”制方式。

一、報考基本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碩博連讀和“申請-考覈”制考生的學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2.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四)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五)現役軍人考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

碩博連讀及“申請-考覈”制的具體報考條件規定參閱《深圳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二、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及學制

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及學制詳見《深圳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招生專業目錄中公佈的招生人數僅供參考,最終錄取以教育部正式下達招生計劃爲準。

三、學習形式

學習形式均爲全日制。

四、選拔方式

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採用以下三種招生方式:

(一)本科畢業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國內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直博,詳見《 深圳大學202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 》。

(二)碩博連讀。面向已按學科培養方案要求修完規定的碩士學位課程、各科成績優秀,經導師同意可申請碩博連讀生的本校二年級非定向就業在讀優秀碩士研究生。

(三)“申請-考覈”制。面向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人員和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五、報考方法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1月啓動(具體時間以各招生學院(部、中心、實驗室)公佈的招生實施細則爲準);

2.報名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http://yz.chsi.com.cn/bsbm)

(二)提交材料

碩博連讀及“申請-考覈”制的申請材料及提交時間等要求參閱《深圳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六、選拔流程

選拔流程包括個人申請、資格審查、導師推薦、材料初審、複試考覈以及學校審覈等環節,具體按《深圳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方案》進行。

七、錄取類別

錄取按就業方式分爲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別。

(一)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錄取前須將組織關係、人事檔案等按規定轉入深圳大學檔案館,畢業後,按國家有關規定推薦就業、自主擇業。

(二)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錄取前須與我校和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檔案、戶口等不轉入我校,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就業。

八、錄取原則

根據考生考覈成績,政審情況及體檢結果,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錄取。擬錄取名單將於錄取工作結束後公佈於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https://yz.szu.edu.cn)。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將不予錄取:

(一)未參加複試考覈或複試考覈不及格者;

(二)對所有擬錄取的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審查,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審查結果不合格者;

(三)非定向考生逾期未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研究生院檔案室者,定向考生逾期未提交定向就業協議者;

(四)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

(五)應屆碩士考生入學報到時未獲得碩士學位證書者;持境外大學碩士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前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者;

(六)考覈總成績排名在招生計劃內且所報考導師已錄滿,或擬錄取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且順位候補考生報考的導師已錄滿,以上均須在雙向選擇的前提下協商更換爲未錄滿的導師。如考生不願更換爲未錄滿的導師,或未錄滿的導師均不願意指導,則不予錄取。

九、體檢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十、學費與獎助學金

(一)學費

根據國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錄取的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爲10000元/年。

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學費待定。

(二)獎助學金

爲激勵博士研究生科研創新,深圳大學爲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獎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拔尖創新人才獎學金和社會獎學金等。詳見《2025級深圳大學博士研究生獎助體系》。

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學校獎助學金。

十一、住宿

(一)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根據宿舍房源和住宿條件,住宿費爲1000-1500元/年。

(二)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學校不提供住宿。

十二、畢業證與學位證

被我校正式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在規定年限內修滿學分,通過博士論文答辯,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授予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博士學位證書。

十三、招生工作的申訴與舉報渠道

聯繫部門:深圳大學紀檢(監察)室

監督電話:0755-22671162

傳真:0755-26534925

電子郵箱:jiwei@szu.edu.cn

十四、其它事項

(一)考生務必認真、詳盡、準確填寫聯繫方式,如因考生填寫聯繫方式有誤造成無法聯繫考生而影響考生複試錄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負責。

(二)考生應就報考博士研究生事宜積極與所在單位進行溝通,因報考博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我校若無法從非定向就業考生所在單位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參加複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應屆碩士生入學報到時須查驗碩士學位證書原件,未取得國家承認的碩士學位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材料學院、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生命與海洋科學學院、醫學部、經濟學院、管理學院、政府管理學院及法學院設在麗湖校區,其餘設在粵海校區。應用技術學院設在深圳技術大學校內(深圳市坪山區)。

以上各條款如有變動,以教育部公佈的爲準。

深圳大學代碼:10590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755-26536177

網址:https://yz.szu.edu.cn

通訊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深圳大學粵海校區匯元樓435

郵政編碼:518060

來源:深圳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