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股民操縱東傑智能股票近4年虧損超2億,證監會:罰款200萬元
操縱股票沒有賺錢反而虧損超過2億元,該事項被證監會查處後,還領到了200萬元罰單。
證監會官網近期披露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被處罰者王志恆,男,1959年3月出生,現年65歲,住址爲深圳市南山區。2019年9月20日至2023年3月3日(以下簡稱“操縱期間”)控制使用本人及他人等31個證券賬戶(以下簡稱“賬戶組”)交易東傑智能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東傑智能,300486)股票。
操縱期間,王志恆控制使用賬戶組集中資金、持股優勢連續買賣“東傑智能”,影響“東傑智能”股票價格和交易量。
操縱期間,賬戶組日均持有“東傑智能”4756.7996萬股,佔流通股股本比例均值爲15.25%,佔總股本比例均值爲14.04%。其中,超過流通股股本比例5%、10%和15%的交易日分別爲774日、740日和687日,於2021年7月27日至8月4日持股比例最高,佔流通股比例爲18.51%。
2020年8月3日至2023年3月3日,賬戶組競價買入1401.2286萬股,賣出1830.0941萬股。截至2023年3月3日,賬戶組持股數量爲5866.9029萬股,流通股持股佔比達到14.99%。股價從31.89元/股下跌至20.31元/股,跌幅爲36.31%。
截至2024年3月14日,賬戶組持股297.3139萬股。經計算,王志恆賬戶組交易“東傑智能”虧損共計2.1679762414億元。
證監會認定,王志恆的上述行爲涉嫌違反《證券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所述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爲。
當事人王志恆陳述申辯中,對本案認定的事實沒有異議,認識到自身行爲違法性,並對自身行爲感到後悔,希望證監會酌情考慮處罰幅度。
經複覈,證監會認爲王志恆在陳述申辯中認錯認罰,調查過程中配合較好,量罰已綜合考慮。
最終,證監會決定,責令王志恆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東傑智能”,並處以20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