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新規 非登不可非追不可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指出,今年12月31日前,凡領有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的製造、加工、餐飲、輸入及販售食品業者(含塑膠食品容器具包裝、製造、加工及輸入業),都必須向食藥署「食品業者登錄平臺http://fadenbook.fda.gov.tw)」完成登錄。

同樣也是今年12月31日前,水產食品業、肉類加工食品業、乳品加工食品業、食品添加物的製造及輸入業、特殊營養食品業(取得查驗登記證者)等5大業別,實施強制定期自主檢驗原料、半成品或成品,至少「每季」或「每批至少進行一次」強制檢驗,受影的食品包括,重組肉、乳製品、管罐食品或癌症營養品等。

另外,民國104年1月1日起,食藥署將強制罐頭食品製造業者,必須接受第三方驗證機構到工廠實地查覈,證明符合食安法及相關法規規定。

104年2月5日起,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應標示基因改造字樣的食品、標示非基因改造字樣食品、水產食品、肉類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餐盒食品、食品添加物等8大食品業別業者,應建立從原料至產品製造及流向紀錄追溯追蹤系統「非追不可」。

近幾年發生飲料、澱粉、植物油使用違法添加物事件,以及豬油使用劣質原料等,今年5月1日前食品添加物業者、10月31日前食品油脂輸入業者,已先後強制登錄「非登不可」,今年10月31日起資本額新臺幣3000萬元以上的食用油脂業者強制檢驗。10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