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酒後鬧事「單位連坐」砍一個月榮譽假 國軍指非處分:是收回獎勵

▲國防部長顧立雄、陸軍參謀長陳建義。(圖/記者杜冠霖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十軍團58砲指部軍人於雙十國慶清晨,在臺中市一家鹽酥雞店酒醉鬧事、破壞商家桌椅,事後指揮官要肇案單位全體人員取消一個月榮譽假,引起官兵不滿。綠委沈伯洋今(24日)質詢時詢問此事,並認爲連坐法不妥。陸軍參謀長陳建義證實確有此事,執行一天後取消,已要求應就個案做檢討,而非共同制約要求。國防部總督察長章元勳則迴應,這跟連坐法是兩件事,沒有榮譽假是收回給你的獎勵,並非處分。

陸軍參謀長陳建義表示,砲指部士官10月10日休假髮生營外酒後滋事行爲,單位收假後召開檢討會,指揮官確實也下達這樣的指示,執行一天並跟單位做說明後取消,國防部也用人事通報要求,該個案應該做當事人營外行爲檢討跟適處,而不要再做類似維護全連榮譽、共同約制的要求。

沈伯洋指出,之前才修正懲戒法相關規定,連坐在2020年後本來要弄到內規,但最後沒有,當內部沒有這項規則、沒有相關依據,一切應迴歸到法律跟人事規定,這樣的事情不應該再發生。

國防部總督察長章元勳表示,這跟連坐法是兩件事,沒有榮譽假不是處分、並未收回任何人權益,榮譽假是爲了一個單位領導統御手段、可以提早放假幾個小時,這是收回給你的獎勵,並非處分,其他部分會做檢討。

沈伯洋強調,但這跟處分無關,重點是其他牽連到其他無關的人,不能用這樣的方式讓無關者被捲入,沒有這種規定也沒有法律授權。

章元勳迴應,也沒有法律依據要給榮譽假,若自己選莒光楷模,若我的單位有人觸犯軍紀會直接拿掉,根本沒有資格進莒光楷模名單,這是國軍整肅軍紀、提升榮譽的作法,至於作法若有不當會做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