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野百合運動預演──民主轉型關鍵時刻之16(曾建元)

1989年03月25日大學生前往立法院抗議大學法修正草案審議速度太慢,以雞蛋丟擲一部大學法後,予以焚燬。(圖/中時檔案照,陳明仁攝)

臺大的學生自治和普選運動爲各校的學生運動樹立一個典範,學生自治團體是一個重要戰場,學生自治團體不論是學生會或是學生議會,其所擁有的民主正當性和資源,都不是一般學生社團或是地下團體所能企及的。

而通過各校學生自治團體的串聯,大學生民意的正當性就出現了。學生民意的呈現,未必要侷限於學生自治事務,甚至可以針對國事,這是知識分子的時代使命,1971年王復甦領導的代聯會就是這樣想的。

當臺大學代大會正在如火如荼地加班審查《臺大學生憲章》的同時,北京爆發北京天安門學生運動,北京學生藉着憑弔前中國共產黨總書記胡耀邦這一開明派領導人的同時,對大學體制和黨國體制提出挑戰和批判。

4月19日深夜,北京大學三角地學生集會演講,針對1986和1988年學運的失敗提出檢討,得出結論之一,是學生沒有成立自己的組織。遙感與地理資訊系統研究所研究生封從德在演講中提議成立學生自治會和創辦獨立的校園報刊,而有北京大學團結學生會籌備委員會的成立,數日後一名林姓研究生向封從德提出直接選舉北大學生會長的構想,用以擴大支持,鞏固籌委會地位。

封從德乃基於此起草《北大學生憲章》。北大改革派學生的構想是召開全校學生大會,罷免學生會,直選籌委會主席,規畫學生直選的學生自治會。但封從德發現,學生缺乏會議規則的基本觀念,不懂得怎麼開會,也有法律系學生對缺乏選舉法和學生憲章要選出籌委會或成立學生自治會的合法性表示反對。北大學生自治會普選和《北大學生憲章》的理想,因六四而全部幻滅,到今天仍不可想像。

不過1980年代末期中國大陸大學生對於選舉和議事基本觀念的陌生,卻是當時臺灣學生所難以想像的,這是因爲臺灣從小學生選舉級長和開班會開始,就是自由的選舉和民主的審議,《民權初步》和《會議規範》更是臺灣小學公民教育的重要內容,所以國民黨在大學校園裡,只能設法影響學生選舉,監控學生言行,卻不可能完全左右其意志,叫學生不選舉不投票,開會時不發言光鼓掌。

六四震驚全世界,也包括臺灣朝野和校園內外。與共產黨同樣擁有黨國體制的國民黨政府,自然面臨了相當尷尬的局面,其黨國體制不免受到反對運動和來自校園的嘲諷和抨擊,這也正是在蔣經國過世後接任總統與國民黨主席的李登輝開展民主新局所要面對和處理的歷史遺緒。

1990年03月臺大數十名學生集體前往中正紀念堂抗議,提出解散國大、廢除臨時條款等政治改革訴求,揭開「野百合三月學運」之序幕──這位仁兄頗有政治幽默感。(圖文/中時攝影組攝)

1989年7月,救國團在各校要求黨團退出校園的聲浪和拉開兩岸政治發展差距的民氣當中,從善如流,廢除了各校學生活動中心組織章程,將管理權限交還校方,在形式上退出了校園,而對於未設立學生會的大學,學生活動中心的學生幹事會,就自然而然順理成章地可以轉型爲學生會,這就促成了多所學校學生會的成立。

由救國團學生活動中心順利轉型爲學生會的,最早有天主教輔仁大學(學生聯合會)(1988.12)、臺北醫學院(1989.1)、東海大學(1989.6),救國團放手後,則有國立陽明醫學院(1989.9)、國立交通大學(1990.5)、淡江大學(1991.4)等校跟進。

1989年6月29日,在國民黨的主導下,立法院教育與法制委員會聯席審查通過教育部/行政院版《大學法草案》,暑假期間臺大學生會邀集清大代聯會、輔大學聯會、陽明和北醫學生會共同組織全國學生自治聯盟,之後有各校陸續加入,作爲各大學學生會的連繫平臺。

學自聯在8月前往立法院就《大學法》進行請願,拒絕資深立委接見,強烈要求《大學法》須由全面改選的新國會審查。9月28日,學自聯、大學法行動聯盟、大革會改組而成的民主學生聯盟等團體與教師團體大學教育改革促進會共同組織新大學法行動聯盟,發起新《大學法》「慶祝教師節、建設新大學」遊行,前往立法院與行政院請願,對《大學法》修法提出「保障學術自由」、「公立大學法人化」、「學術主管民主方式產生」、「設校務會議委員會」、「學生參與相關事務」、「軍訓教育正常化」、「系所合一」等7項訴求,並向國民黨中央黨部遞交〈致中國國民黨抗議書〉。

學生會和學自聯繫統在《大學法》請願的學生動員中發揮了相當的能量,這也就爲1990年3月野百合學生運動的全國學生串聯預做了演練。10月8日,東海學生會聯合11所私立大學代表成立全國私立大學院校學生聯誼會,11月21日向教育部請願,私校聯關心的是如何減輕私校生教育經費負擔的問題。

【未完待續,曾建元專欄每週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