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環境日前夕 最高法發佈2020年中國環境資源審判、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
最高法發佈2020年中國環境資源審判、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最高人民法院供圖)
央廣網北京6月4日消息(記者孫瑩)最高人民法院4日發佈《中國環境資源審判(2020)》暨年度典型案例和《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2020)》。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臨萍介紹,2020年,全國法院妥善審理涉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和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氣候變化應對、生態環境治理與服務等各類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及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25.3萬件。
楊臨萍說:“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導下,雲南、江西、四川等地法院先後審結了綠孔雀案、三清山巨蟒峰案、五小葉槭案等一批在國內外具有重大影響的標杆性案件,彰顯了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國家生態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人民環境權益的堅定決心。”
2020年度《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特別關注了民法典“綠色原則”的適用、長江流域司法保護、醫療廢物處置糾紛等三類案件情況。
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駐會副主任呂忠梅表示:“長江沿線法院和海事法院受理的流域性案件中,非法捕撈和非法採砂兩類案件數量最大,流域司法的整體性、協同性還需要加強。醫療廢物處置案件涉及民事、行政、刑事三類但總量不多,呈現明顯的地域差異性,還需要適應疫情防控常態化需求,加大相關司法力度。”
最高法4日還發布了2020年度人民法院環境資源10個典型案例。針對廣州市檢察院訴廣州市花都區衛潔垃圾綜合處理廠、李永強固體廢物污染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最高法環資庭黨務廉政專員李明義表示:“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垃圾綜合處理廠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其實際投資人承擔補充責任並另案追究刑事責任,爲解決'垃圾圍城',打造宜居美麗鄉村提供了司法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