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控人被刑拘半年後大參林公告致歉 律師:公司或將面臨監管處罰
央廣網茂名3月4日消息(見習記者 羅世偉)3月2日,國內連鎖藥店龍頭大參林發佈公告稱,公司實控人之一柯金龍涉嫌單位行賄罪,被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目前,該案一審已開庭,正在審理,柯金龍處於拘留狀態。
此次涉案單位是大參林的全資子公司茂名大參林連鎖藥房有限公司,柯金龍作爲該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起訴具體實施了單位行賄行爲。
據大參林公告,該訴訟涉及到的是子公司歷史上的批發業務,而公司主營業務集中在連鎖藥店零售業務。2020—2022年期間,大參林對涉案客戶銷售額佔公司收入比例分別是0.25%、0.20%和0.15%,佔比較低。
大參林表示,目前柯金龍本人未在公司擔任管理職務,不參與公司任何的經營管理事務,本次訴訟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運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但鑑於本訴訟尚未結案,暫時無法準確判斷具體影響。
實際上,早在2023年8月24日,柯金龍就已受到刑事拘留處置。2023年11月23日,大參林收到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人民檢察院對柯金龍的《起訴書》。直至2024年2月8日,柯金龍和哥哥柯康保一起辭去了董事職務,當時大參林公告的辭職原因是,爲了提高公司經營管理的決策效率、推動職業經理人化、加快人才梯隊的建設。
在首次披露訴訟案件後,大參林補充發布致歉說明,表示其對相關信息披露要求把握不準確,未及時進行公告,就本次事件所造成的負面影響表示歉意。未來將進一步加強內控體系建設,加強信息披露的合規意識及要求。
廣東中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茂名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潘翔向央廣網記者表示,依據證監會頒佈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公司控股股東受到刑事處罰的,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大參林公司在其實際控制人受到刑事拘留處置半年後才披露該重大事項,構成信息披露違規,監管部門可能會對該公司的違規行爲採取監管措施,乃至作出行政處罰。”潘翔說。
3月4日,作爲四大上市連鎖藥店之一的大參林開盤後股價大跌,盤中股價一度跌至21.03元/股,跌幅10.01%。截至發稿,大參林股價22.46元/股,總市值約255.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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