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水庫卡拉社部落3度遷徙 泰雅族人盼爭取合理補償

立委孔文吉(左二)邀集相關單位,針對石門水庫卡拉社族人3度遷徙盼有合理補償進行相關討論。(呂筱蟬攝)

早年興建石門水庫導致淹沒區範圍內部落、聚落被迫遷移,其中卡拉社部落泰雅族人,3度遷徙至不同地區顛沛流離,如今他們極力爭取相關補助,也認爲早年配合政府遷離,所拿到的土地補償不符合比例原則,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集相關單位及族人11日開會協商,期盼落實原住民族公平正義。

爲興建石門水庫,卡拉社部落族人被迫歷經3次遷徙,第一次從石門水庫淹沒區範圍石秀坪遷移到大溪中莊新村,後來遇到颱風房屋遭摧毀,再遷移到觀音大潭新村,卻又碰上高銀化工排放含鎘廢水,農地遭受鎘污染,最終部落族人散居在各地。

卡拉社族人認爲,依石門水庫水質水量保護區水源保育與回饋計劃,設籍復興區的民衆每人每年可領5000元生活補助金,但早已散居各地的族人卻無法申請。另外,原本擁有可耕作的農田,第2次遷徙到觀音卻被分配到海埔新生地,經過10年土地改良還是無法耕作,配給的8分地後來政府以每戶補償25萬元收回造林,換算下來只能買回5分地,不僅3分地的金額減損應該歸還,且後來政府再將土地轉賣給臺電,1公頃賣840萬元是暴利,一來一往的金額形成巨大落差,卻對族人沒有任何的加碼回饋,對此感到非常不公平。

孔文吉說,相關卡拉社部落遷徙導致的後續爭議,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及經濟部水利署都有蒐集歷史相關資料,決議由原轉會在6月底前提出相關報告,並針對補償機制及做法提出具體建議。經濟部也迴應,待原轉會報告出爐後,再依其內容進一步研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