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載明獵物違憲 林務局:將提出符合原住民族文化精神的管理模式
司法院大法官今天針對原住民狩獵所涉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報系資料照)
司法院大法官今天針對原住民狩獵所涉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指出狩獵辦法,規定獵捕屬非定期性者,應於獵捕活動5日前提出申請、申請書應載明獵捕動物種類、數量不符原住民文化,違反憲法比例原則,農委會林務局指出,在林務局狩獵自主管理試辦計劃之成果基礎上,儘速檢討修訂野生動物保育法與原住民族狩獵管理辦法,提出符合原住民族文化精神且有效的管理模式,落實大法官釋憲精神。
原民會副主委鍾興華則說,在大法官層次討論狩獵文化是重大突破,大法官也針對事先表明獵物種類、非定期性狩獵及自制獵槍等相關法令認爲違憲,後續原民會也將與內政部警政署、農委會林務局等單位討論後續修法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