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僞造車牌罰1萬8加移送法辦 警政署加強取締查緝
警政署通令加強查緝僞變造車牌。(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針對有民衆車牌遭到僞造,陸續收到交通違規罰單,警政署已通令各警察機關加強查緝使用僞變造車牌,全力遏阻違法行爲。警方提醒,如使用僞造車牌行駛道路,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萬800元罰鍰外,並將依刑法第212條、第216條移送法辦,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民衆勿貪圖小利,身陷刑罰。
警政署表示,僞變造車牌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開罰及扣繳牌照外,並依刑法第212條、第216條使用、僞造特種文書移送法辦。各警察機關發現民衆遭冒用車牌致收到違規罰單,將立即調閱監視器,追究僞冒者行政及刑事責任。警政署已要求全國各縣(市)警察局加強取締查緝僞變造車牌,展現警察遏阻違法行爲之決心。
警政署指出,如民衆遭冒用車牌致收到違規罰單,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在收到罰單後向原舉發機關或處罰機關提出申訴;不論是利用何種管道申訴,主管機關將依據民衆申訴的日期,以系統凍結罰鍰,不用先行繳納,查證屬實後,將撤銷罰單,並全力查緝僞冒車牌者。遭僞冒車主如申請更換車牌,交通部也將研議提供免費換牌。
警政署強調,僞變造車牌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外,並涉及觸犯刑法,民衆勿以身試法。警政署已要求各警察機關於執行各項攔檢勤務時,加強查緝辨識車牌、車體與行照是否符合,並與交通部跨部會合作,車籍系統加註記僞造車牌,提醒執法人員注意,提升查緝力度,並建議交通部修法提高僞變造車牌罰則及提升現有車牌防僞辨識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