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據點去年僅服務1.1萬人 衛福部今年起推動分流照顧

衛福部最新統計,國內失智症患者約35萬人,目前服務對象已納入50歲以上失智者,衛福部今年起推動照護分流機制,讓不同病情程度的失智個案,獲得適切且專業服務。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最新統計,國內失智症患者約35萬人,自民國106年推動長照2.0至今,服務對象已納入50歲以上失智者,但照顧極輕度及輕度失智症者的失智據點,截至去年底僅服務1.1萬多人,衛福部今年起推動照護分流機制,使不同病情程度個案,獲得適切且專業服務。

衛福部長照司表示,失智症爲不可逆疾病,隨病程變化,照顧需求隨之改變,依個案失智病程規畫合適照護,針對失智極輕度、輕度、中度及重度程度,區分爲失智據點、社區式機構及住宿式機構,預計今年推估極輕度及輕度失智症者約19萬餘人、佔51%。

衛福部長照司指出,目前極輕度、輕度失智個案可至失智據點參與認知促進、緩和失智等預防服務,達到延緩失智效益,而失智個案達中度以上程度多並有失能,因病情所需,鼓勵個案至立案長照機構,包括日照中心、小規模多機能服務等。

由於長照機構設有專責專業照顧人力比,以及無障礙設施設備規範,適合照顧中度以上失智且失能者,除提供長輩於生活上需要的基本照顧、餐飲服務及從住家到日照中心的交通接送服務外,還包含促進長輩社交、認知能力活動、提升自我照顧能力,及預防引發其他失能或加重失能服務,同時也提供家屬指導及諮詢等服務,失智個案及家庭可獲得較多元化的長照服務。

衛福部長照司指出,失智據點的失智個案因病情退化,不適合由據點持續服務時,去年已預告輔導中重度失智、失能個案至立案的長照機構接受服務,今年起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輔導失智據點,於6個月內協助服務對象轉介照管中心及A個管員,以媒合長期照顧服務提供符合機構設置標準、專責專業照顧人力比及無障礙設施設備規範的立案長照機構接受服務,目前日照中心使用率約7成5,尚具服務量能。

若失智個案經照管中心及A個管員積極輔導轉介後,仍無法順利銜接長期照顧服務提供單位,得經原失智據點同意持續服務,且經失智個案或主要照顧者同意,以自費方式接受服務,地方政府可比照長期照顧服務法規定,參考地區所得、物價指數、服務品質等,覈定失智據點收費項目及其金額。

爲因應失智人口逐年增加,衛福部持續督促地方政府積極依失智者病程規畫合適照護資源,確保不同階段失智者都能獲得適切的專業服務。另爲強化照護困難的失智個案,也已針對失智據點、團體家屋、日照中心及小規模多機能服務,針對照顧需求密度較高的失智個案,給予困難照顧獎勵津貼,期能促使個案順利使用服務,減輕家屬照顧負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