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京華城土地20%容獎? 北市府1周內成立「行政調查小組」

▲臺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針對「京華城依法院扣押停止施工勘驗後有關工地公共安全問題」、「監察院糾正京華城20%自創容獎重大違失之具體改善策略」專案報告。(圖/記者袁茵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認爲民衆黨主席柯文哲等人涉圖利,讓第三人鼎越開發公司獲有容積獎勵率20%不法利益,向北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鼎越10月16日抗告,高院10月23日發回更裁,但北院昨再裁準檢方所提扣押聲請。臺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7日進行專案報告,建議市府與鼎越協議繳納20%容獎與87億保證金,以及市府一週內成立「京華城容積違失調查小組」做行政調查,調查行政違失及擬定收回20%容積獎勵策進作爲。

臺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7日上午進行「京華城依法院扣押停止施工勘驗後有關工地公共安全問題」、「監察院糾正京華城20%自創容獎重大違失之具體改善策略」專案報告;針對京華城土地扣押的最新狀況,臺北市都發局長簡瑟芳表示,北院6日已裁準北檢提出的扣押聲請,意指京華城土地又被扣押。

但北市府日前與技師公會討論京華城停工的公安問題,專家要將地上一樓板剩下的20%與地下1樓、地下2樓做完,加上控制地下水位於地面下4公尺,才能降低危害周遭的臺鐵、高鐵、臺北偶戲館、鄰近15公尺民房,建議一樓板、地下1與2樓的未完成部分繼續施作完成,增加地下結構側向勁度及重量,避免地下連續壁變形,同時控制水浮力,避免結構體上浮。

經藍綠議員討論後,工務委員會建議,市府於二周後邀集相關公會、學者專業團體確認施工範圍,確保土地公共安全爲優先,議會予以尊重,但2樓以上不得施工;且爲確保市府權益,避免損及公共利益,建請市府與鼎越公司協議提早繳納20%容積獎勵、87億元保證金至市府。

另外,社民黨臺北市議員苗博雅、民進黨臺北市議員許淑華也在會中質疑,市府要等到起訴後才啓動調查太慢,應可以先處理行政程序調查。

因此,委員會也建議,市府於一周內成立「京華城容積違失調查小組」進行行政調查,調查京華城容積案行政違失及擬定收回容積獎勵策進作爲;市府應將《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4款、第5款及都市計劃通盤檢討等路徑納入收回20%自創容積獎勵具體策進作爲。

會後,都發局長簡瑟芳迴應,11月14日以前會呈報府級單位成立「京華城容積違失調查小組」行政調查。

▼北市都發局長簡瑟芳(左)、社民黨北市議員苗博雅。(圖/記者袁茵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