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購新”最高補貼500元!支付立減,不以“交舊”爲前提

紅星資本局1月16日消息,今日商務部召開專題新聞發佈會,相關單位介紹手機、平板、智能手錶(手環)購新補貼和家電以舊換新政策有關情況。

會上介紹,全國各地將從1月20日開始陸續實施手機等數碼產品購新補貼,具體實施時間以當地的通知爲準。

紅星資本局在會上了解到,手機等3類數碼產品補貼爲購新補貼,不是以舊換新,不以“交舊”爲前提。

補貼在支付時立減

發佈會上,商務部流通發展司司長李佳路介紹,手機等產品補貼採取支付立減方式。消費者購買手機等產品時,不論是通過線上平臺還是線下實體店,都可以享受支付立減,第一時間享受到補貼的實惠。

發佈會上還介紹,消費者購買補貼產品後,需要配合完成信息採集和產品驗證工作。

“手機等產品單價高、體積小、流通性強,採取支付立減方式進行補貼,給補貼資金的監管帶來挑戰。”李佳路表示,爲確保國家補貼資金的安全,需要消費者在購買補貼產品後配合做好必要的信息採集和產品驗證的工作,這需要花費一定時間和精力,希望大家予以理解和配合。商務部將指導各地儘可能優化操作流程,簡化操作步驟。

對於補貼金額,個人消費者購買手機、平板、智能手錶(手環)等3類數碼產品的補貼標準爲,對於單件銷售價格不超過6000元的產品,按照產品銷售價格的15%給予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500元。

李佳路也再次強調,一視同仁支持符合條件的不同規模、不同所有制和內外資企業參與到補貼政策中。商務部指導各地落實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要求,不得人爲設置不合理的門檻,一視同仁支持符合條件的各類經營主體參與補貼政策,一視同仁支持符合統一補貼品類和標準的產品參與補貼政策。

不得實施虛假打折等價格欺詐行爲

“我也要提醒政策參與企業堅持誠信守法經營、履行好企業責任,加強自律,不得變相漲價、以次充好、以舊充新,不得發佈任何虛假性、誤導性信息,不得利用自身大數據優勢作出有違消費者意願的行爲,同時加強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我們將會同相關部門強化動態跟蹤,加大監督抽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騙取、套取國家補貼資金的單位或個人,涉嫌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李佳路說。

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副局長張正明指出,在經營活動中,一方面,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進行明碼標價,清楚標示商品的品名、價格和計價單位,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另一方面,經營者在銷售商品過程中,不得實施虛假打折、虛假比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欺詐行爲。

張正明表示,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手機、平板、智能手錶(手環),以及家電等以舊換新商品價格監管力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將持續加強手機、平板、智能手錶(手環)及家電質量安全監管,依法督促相關生產銷售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對於家電以舊換新,李佳路表示,將進一步優化補貼申請與資金撥付流程,提供換新、安裝、收舊等一站式服務,便利羣衆消費。此外,培育一批廢舊家電等再生資源回收試點城市和企業,發展“互聯網+回收”等新模式,鼓勵政策參與主體通過自建回收渠道、與回收企業合作等方式,積極拓展廢舊家電回收業務。

紅星新聞記者 王田

編輯 肖世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