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給民間!立院預算中心:高雄、臺南勞退準備金不足
《勞基法》規定,僱主每年3月前須撥足當年度符合退休資格者的勞退準備金,但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最新出爐的「勞動檢查實施現況及成效之探討 」專案報告指出,截至今年3月底爲止,包含高雄市、臺南市與臺中市等12縣市仍未能補足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高雄市少了20億元,不足比率爲57.8%,金額是全臺最高;臺南市則欠10億元,不足比率75.5%居冠。
過去發生華隆等工廠倒閉爭議,失業的勞工卻無法領到退休金,因此立法院在2016年三讀通過《華隆條款》,每年年底應檢視退休準備金專戶,若不足以支付次年勞工退休金額,應在次年3月前提撥差額,違者依法可處9萬到45萬元罰鍰。而勞動部今年4月底完成今年度應提撥單位查覈,稽查11.2萬家適用勞退舊制企業,足額提撥率達到90.93%
不過,根據立院預算中心指出,全臺有12個縣市都未提足額,包含高雄市、臺南市、臺中市、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南投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臺東縣及澎湖縣。
其中,高雄市應提撥而未補足的勞工準備金專戶,欠款高達20億元佔全國第一;臺南市爲10億,但不足比率超過7成,超越高雄市;而臺中市也少了6億元。而地方政府都強調,因爲財政困難,所以難以一次補足。
此外,預算中心也提及,我國勞動檢查人力低於國際勞工組織(ILO)建議之已開發國家標準,且外界針對勞動檢查員遴用及訓練時有批評,尚待檢討改善;僱主及專案檢查受檢行業違反工時相關規定之比率甚高,鑑於每週工時已修正爲40小時,及實施一例一休政策,亟待監督僱主落實相關勞動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