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偷拍停車場短裙妹裙遭活逮 瞎扯患身心症遭法官打臉
高雄一名擁有碩士學歷的歐陽姓男子於去年5月以手機偷拍一名女子阿方(化名)的裙底風光,橋頭地院(見圖)審理後依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男子徒刑5月。(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一名擁有碩士學歷的歐陽姓男子於去年5月以手機偷拍一名女子阿方(化名)的裙底風光,阿方不甘被冒犯提告。雖然男子主張罹患身心症,但橋頭地院法官認爲他沒有積極治療,不給予緩刑,審理後依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從事業務工作的歐陽姓男子是偷拍累犯,他於去年5月3日晚間在左營一處大樓的地下停車場,趁阿方不備之時,竟拿出手機拍攝其裙底風光。阿方發現後要求男子刪除照片並報警,檢方審理後提起公訴。
此男子到案坦承犯行,也願意賠償阿方,但阿方不想見到此男,因此兩人未達到和解。男子雖然主張罹患身心障礙,並說有到醫院就醫。但法院調查後發現,男子並沒有依照身心診所醫師的囑託積極治療,只有於案發後看診兩次包含去年12月與今年3月紀錄。
法官認爲男子的犯後態度心存僥倖,難謂良好,審理後依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男子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