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會計師事務所齊點名 赴美臺企將受惠聯邦稅法894A草案
四大會計師事務所齊點名,赴美臺企將受惠聯邦稅法894A草案。(傅沁怡製表)
被視爲「類租稅協定」的美國聯邦稅法(Internal Revenue Code,IRC)第894A條新增草案,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公衆徵詢意見截止日爲24日,會計師強調,該草案可爲赴美投資的臺灣企業及外派至美國的臺灣員工減稅,同時可降低租稅不確定性。
包括資誠、安永、勤業衆信和安侯建業KPMG四大會計師事務所,近期也罕見接連針對相關議題發佈報告,且一致肯定相關草案是臺企赴美投資的好消息,建議企業應注意立法進度。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衆議院歲入委員會主席及資深議員12日發佈草案討論稿,擬以新增美國聯邦稅法(Internal Revenue Code,IRC)第894A條,爲赴美投資的臺灣企業及外派至美國的臺灣員工提供「類租稅協定」。
草案條文內容主要涵蓋四大面向,一是降低股利、利息及權利金收入的扣繳稅率;二是引入常設機構概念;第三是符合條件的外派人員受僱所得免稅;四是定義臺灣居住者。勤業衆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國際租稅主持會計師廖哲莉表示,目前美國針對外國居住者的美國來源所得課徵30%扣繳稅率;新草案則擬將扣繳稅率降低,利息、權利金收入適用扣繳稅率可望降至10%;股利扣繳稅率則將降低至15%。
此外,若持有美國公司10%以上股權,扣繳稅率可進一步降低至10%。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執行副總廖月波表示,目前臺商在美國若未設立公司而在美國有營業活動,以是否被認定爲有交易或營業行爲(trade or business)而判定是否須納稅。草案則引入租稅協定概念,改以常設機構的標準判斷,僅須就其歸屬於美國常設機構有效關聯收入繳納美國所得稅。將使得臺商在美活動是否需課稅有更明確的判定原則。
她表示,在符合條件受僱所得免稅的部分,草案對臺灣稅務居住者在美提供服務,符合條件下取得的受僱所得,將享有免稅,但該薪資收入不得由美國僱主或臺灣在美國的常設機構給付,有助解決臺灣外派人員面臨薪資可能被臺美雙重課稅的風險。該草案所指臺灣居住者,應符合稅務居民的定義,始能適用法案給予的租稅優惠。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表示,針對具臺美雙重居住者身分者,草案提供破除僵局法則以決定居住者身分,例如將以永久住所、個人及經濟關係較爲密切的地點等標準認定歸屬。草案經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向公衆徵詢意見截止後,美國衆議院歲入委員會將與參議院財政委員會進行協調,若經兩個委員會通過,會再交付國會參、衆兩院表決、通過、由總統簽署生效。安永強調,企業宜注意立法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