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公司14輛電巴遭法拍!無底價1元起標 「1風險」特別備註

四方電巴因違反與臺中市公捷處簽訂的契約,遭罰5305萬餘元,並經中市公捷處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獲准;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將在7日將舉辦拍賣會,其中包括四方公司遭查封的14輛電動巴士,以不訂底價拍賣。(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四方電巴因違反與臺中市公捷處簽訂的契約,遭罰5305萬餘元,並經中市公捷處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獲;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將在7日將舉辦拍賣會,其中就有四方公司遭查封的14輛電動巴士,以不訂底價拍賣。由於同款車曾在去年10月發生電池自燃起火連帶燒燬9輛車,公告中更特別註記「有自燃風險」。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預計在7日上午10時舉辦聯合拍賣會,包括四方公司14輛電動巴士、虛擬貨幣「泰達幣」(分2標,分別爲2萬8884餘顆及9692餘顆)、波場幣106餘顆,以及多部車、搪銑中心機、天車(喬氏起重機)等等;拍賣會預計上午9點30分至50分開放登記,10點接續進行喊價,應準備身分證件、承諾書及得標者繳款方式等資訊,可詳閱動產拍賣公告及臺中分署網站。

臺中分署表示,四方公司與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簽訂「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委託辦理臺中市市區公車免費乘車優惠計劃契約書」約定,因違規累計罰款達5305萬餘元。經公捷處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四方公司財產獲准,移送臺中分署假扣押執行,查封14輛電動車後,行政執行署依規定拍賣。

臺中分署指出,由於同款電動巴士曾發生自燃情事,因此在拍賣公告中提醒拍定人「有自燃風險」,應於點交後積極處理避免相同憾事發生。此外,此批電巴曾於去年11月經1輪拍賣而無人應買,經公捷處再聲請不訂底價拍賣,因此此次拍賣只要應買人所出價格爲最高,且四方公司及公捷處未當場異議者即可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