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看錯信號一頭撞上志願軍專列,回顧1953年綏中站列車追尾事故
1953年4月5日晚上21時39分,一趟貨物列車正以每小時60公里的時速行駛在沈山鐵路正線上行方向東辛莊站至綏中站區間段,該趟列車編組車廂49輛(48輛敞車和1輛守車),由瀋陽鐵路局瀋陽鐵路分局山海關機務段的解放型蒸汽機車ㄇㄎ1-1215號機車(1959年鐵道部重新整理機車命名規則前,中國鐵路機車名稱均使用漢語注音符號,1959年後被拼音字母取代)擔當本務機車執行2002次貨物列車的運行任務。機班乘務組由來自山海機務段的司機臧充志、副司機陳樹克和司爐劉景和組成。
解放型蒸汽機車
此時,2002次貨物列車已經正線通過了東辛莊站(今位於遼寧葫蘆島市興城市東辛莊鎮的四等車站),按照運行計劃,前方將要不停車正線通過的是綏中站(今位於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站前街的三等車站)。
今日的東辛莊站站房
不過,因爲此時綏中站站內停着1330次軍用列車等待發車,該趟列車運載着一個剛剛結束在朝鮮的作戰任務、奉命回國休整的志願軍汽車連,編組中有三十七節用於運載三十七輛卡車的平板車,外加三節用於裝載人員的客車車廂(一節車廂位於機後第一位,用於幹部乘坐,另外三節車廂位於列車尾部,用於戰士乘坐,總共運載着全連的二百多名幹部和戰士。
該列車沒有配備守車,運轉車長位於列尾最後一節客車車廂內),負責牽引1330次軍用列車的本務機車也是配屬於山海關機務段的解放型蒸汽機車。列車從朝鮮的新義州過鴨綠江到達安東(今丹東),然後經停瀋陽後沿瀋山線至山海關,再走京山線到位於北京的駐地。
朝鮮戰爭時期守衛中朝鐵路橋的志願軍戰士
解放型蒸汽機車
有鑑於此,按照規定,2002次貨物列車應該在綏中站臨時停車,等1330次貨物列車發車並留出兩個信號區間的安全距離後再繼續行駛。2002次貨物列車在經過東辛莊站時,東辛莊站的值班員也通過飛條將前方綏中站停有1330次軍用列車的情況告知給2002次貨物列車的機班乘務組。換句話說,2002次貨物列車司機臧充志、副司機陳樹克和司爐劉景和此時對綏中站內的情況是心知肚明的。
21時50分,綏中站值班員通過站內廣播通知1330次軍用列車可以發車,併爲該列車開通了上行方向的出站信號。21時51分,1330次軍用列車司機鬆開剎車,機車啓動後緩緩駛離綏中站站臺——
50年代解放型機車的司機和司爐
可是,讓所有人都始料不及的是,當1330次軍用列車機車剛剛駛入瀋山線綏中至前衛區間段正線上行方向時,2002次貨物列車在21時52分隆隆地駛過了綏中站上行方向的進站信號機進入了綏中站站區,剛剛進站的時候2002次貨物列車還曾經減速,但不久就再度加汽行駛,列車的行駛速度再度增加。
負責接車的綏中站助理值班員發現情況不對,立即向2002次貨物列車舉紅燈,要求司機立即停車,但2002次貨物列車完全不爲所動,沒有半點停車的意思。助理值班員沒有辦法,只好向列車尾部跑去,試圖通知位於尾部守車內的運轉車長,讓轉車長去拉緊急停車閥讓列車停下。但此時已經爲時已晚,雖然2002次貨物列車在21時53分開始實施緊急制動,但依舊不能阻止將要發生的列車追尾衝突事故的發生——
最終,2002次貨物列車以每小時50公里的時速在綏中站上行出站道岔處與正在出站的1330次軍用列車列尾倒數第二節客車車廂發生側面衝突。事故導致ㄇㄎ1-1215號機車和煤水車中破,貨車報廢4輛、大破2輛、中破3輛、小破1輛;1330次軍用列車客車報廢1輛、中破2輛、貨車小破1輛。
在追尾衝突事故發生之前,2002次貨物列車本務機車ㄇㄎ1-1215號機車上的三名機車乘務員成功跳車逃生,但1330次軍用列車上的志願軍指戰員卻沒有那種幸運,被撞報廢的客車車廂中有四名志願軍戰士當場犧牲,三十二名指戰員(大多數都是在部隊中十分寶貴的汽車兵)不同程度受傷,其中八名戰士傷勢嚴重,生命垂危(後經全力搶救保住了性命,但落下了終生殘疾,這輩子再也不能開汽車了),另有六十多名幹部戰士受皮外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2.4億元(舊幣,兌換成第一套人民幣幣值爲124萬元),構成一起列車追尾衝突重大事故。
事故震驚了鐵道部和志願軍司令部,時任鐵道部部長滕代遠和志願軍司令員兼政治委員鄧華奉周恩來總理“認真調查,實事求是,不冤枉一個好人,不放過一個壞人”的批示,組織聯合調查委員會專門負責調查此次事故的原因。
滕代遠
鄧華(中)
經查實:此次事故發生前瀋山線的信號系統道岔系統全部處在正常運作狀態,綏中站的當班在崗人員的操作也完全符合規定,可以排除敵特破壞的可能性。
經調查:1330次軍用列車完全按照運行圖運行,沒有任何違反規定的操作,因此在此次事故中沒有任何責任。
既然沈山鐵路綏中站和1330次軍用列車的責任都被排除,那責任就應該出在2002次貨物列車機班乘務組的身上,隨即2002次貨物列車的三名乘務組成員(跳車的時候都受了皮外傷,但都沒有性命之憂)進行“背靠背”的隔離審查,很快查明瞭真相。
原來,21時52分的時候2002次貨物列車越過綏中站上行方向的進站信號機並進入站區,機班乘務組也確實按照規定進行制動準備停車。可是負責瞭望的司爐劉景和望見了前面同時亮起一盞紅色信號和一盞綠色信號,並將這一情況報告給司機臧充志,臧充志和副司機陳樹克經過簡單的討論後認爲綠色信號是給自己的,所以停止制動並加汽運行。而實際上那盞綠色信號其實是給1330次軍用列車的出站信號,而那盞紅色信號纔是給2002次貨物列車的。
在這種錯誤的思想指引下,2002次貨物列車無視了站臺上負責接車的助理值班員打出的停車信號繼續加速行駛,直到位於列車第49位的守車裡的運轉車長看到助理值班員打出的停車信號並拉下緊急制動閥時,臧充志和陳樹克才如夢初醒,也立即採取緊急制動措施,但此時2002次貨物列車已經距離1330次軍用列車近在咫尺,且當時2002次貨物列車的車速有每小時50公里,而1330次軍用列車的時速纔剛剛提到每小時20公里,碰撞已經無法避免。
臧充志、陳樹克和劉景和在得知由於自己的一時疏忽,導致四名“最可愛的人”當場失去生命,三十二名“最可愛的人”因此受傷,如同五雷轟頂,陷入極度自責中,一再表示自己是人民的罪人,自己完全悔罪認罪,願意接受任何懲罰。
最終,調查委員會將此次事故列瀋陽鐵路局瀋陽鐵路分局山海關機務段完全責任,影響該單位的安全成績。
作爲直接責任人,2002次貨物列車本務機車司機臧充志被開除路籍移交鐵路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副司機陳樹克被開除路籍留路察看兩年(察看期間沒有工資,只領生活費,察看期滿後之前的路齡全部清空,按照新入路職工重新計算路齡);司爐劉景和被處以行政記大過處分。
作爲領導責任人,山海關機務段段長、書記以下二十多名幹部被處以行政警告至行政撤職的處分;瀋陽鐵路分局局長和黨委書記被處以行政記過處分、瀋陽鐵路局局長和黨委書記被處以行政警告處分並向鐵道部提交深刻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