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打麻藥「非讓當事人走得舒服」 律師曝不爲人知原因

32歲死刑犯黃麟凱日前伏法。(圖/中時資料照)

32歲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殺害王姓女友與其母親,16日晚間法務部執行黃麟凱死刑,而這也是賴清德總統上任後第1名執行的死刑犯,掀起外界討論;臺灣的死刑採槍刑,事前會給受刑人打麻醉,有網友認爲死刑犯「罪不可赦」,不應打麻醉,但巴毛律師今(18日)發文澄清,麻藥不是讓死囚走得舒服,「是讓執行的人比較舒服」。

法務部16日下午閃電宣佈將執行死囚黃麟凱的死刑,據知黃麟凱打了兩劑麻醉後才伏法,因打了第一針麻醉後沒昏迷,補打了第二針才確定失去意識,最後一槍斃命。巴毛律師今早解釋:「死刑犯打麻藥不是爲了讓他舒服,是讓執行的人比較舒服…」,並分享過去聽說的可怕案例。

巴毛律師發文。(圖/翻攝自 Threads)

巴毛律師說,之前沒有打麻醉藥的時代,聽說有人在刑場第一槍沒斷氣,「一邊噴血、一邊到處爬」,可見這情景會給執行者多大壓力,「現場的人回去全部要心理諮商吧」。其他網友表示:「現在2025年爲什麼不研發機械控制射擊?那就沒人看到那個畫面」、「給家屬來開槍,享受一下那個過程」、「臺灣靈異事件好像有演,那個人心臟有偏右還偏左」、「目前臺灣沒有打麻藥直接執行的只有2個...一個湯英伸一個吳新華,我記得好像就是他們2個其中一個痛到四處爬」。

高大成看過不少死刑犯伏法。(圖/中時資料照)

而對於黃麟凱需打兩劑麻醉才失去意識主因,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可能是死刑犯之前太緊張躁動,第1劑打了鎮定劑,第2劑再打麻藥,或是第1劑麻藥施打時沒打中血管。高大成也透露,看過槍決好幾次,每次看到死刑犯幾乎「沒有一個人想死」,伏法前仍覺得無辜,不然就是吃最後一餐時慢吞吞、找藉口去上廁所拖時間。高大成打趣地說:「你屁股啦,你自己講,你殺了幾個人還說自己冤枉?」、「像只烏龜一樣,真想巴(打)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