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辯論》殺警死囚王信福律師主張「法官沒有殺人的權力」

殺警死囚律師 法官沒有殺人的權力(示意圖,達志影像)

憲法法庭23日就死刑開庭辯論,教唆槍殺2名員警的死囚王信福的律師李念祖主張,死刑違憲,被害人沒有復仇的權利,法官沒有殺人的權力,憲法仰賴司法理性,抑制殺人的衝動,死刑沒有正當性。

王信福死囚的另一名律師李宜毅表示,爲何要殺掉墜落的天使?如何避免悲劇再生,科學的態度應是探究真相,追究犯罪如何發生,國家的義務是用平等的把每一個國民擁入懷中,且不能心疼被害者而支持死刑,廢除死刑不再逃避。

李念祖律師說,死刑的嚇阻效果爲何,效果不成比例,大法官576解釋生命無價。死刑違憲理由就是死刑是酷刑,且死刑量刑不理性,人神共憤及求其生而不可得就判死,非殺不可是因爲什麼?憲法仰賴司法理性,抑制殺人的衝動,死刑沒有正當性。

王信福死囚的律師李劍非說,法律基本權問題無法交由投票,民意調查多數反對廢死,不能作爲反對廢死,請大法官宣告死刑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