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條件合憲」 法務部:現行37名死囚身分不變、無釋放問題

▲行政院長卓榮泰、法務部長鄭銘謙。(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37名死囚聲請的「死刑存廢釋憲案」,憲法法庭20日做出合憲限縮的判決。對此判定,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0日)備詢時迴應,行政院跟國人都應該尊重大法官做出的解釋。至於是否影響現行37位死刑確定被告身分?法務部長鄭銘謙迴應,確定判決還是存在,身分沒有改變,接下來是否要再審理,會啓動相關程序。吳思瑤也補充確認,這幾位被告死刑確認身分不會改變,也不會有釋放問題。

綠委吳思瑤質詢時詢問,剛剛社會注目的憲法法庭對死刑做出合憲性解釋,對於訴訟制度上有部分違憲,要回應國際公約及憲法保障生命權意旨,後續針對強化訴訟制度、保障人權、提升訴訟防禦權、強化正當法律程序等,憲法法庭做出明確裁定,尊重憲法是每個人義務,沒有人可以站在對立面,行政部門立場及後續精進作爲有哪些?

卓榮泰迴應,行政院跟國人都應該尊重大法官做出的解釋,他們也是聽取各界意見、慎重做出這樣的解釋,解釋文呈現出現行制度存在也合憲,但訴訟過程若干有違憲部分,需要後續行爲補正跟修正。

吳思瑤追問,大法官給兩年,後續是否要修法?有信心辦到嗎?法務部長鄭銘謙迴應,會遵照憲法法庭判決結果修法,從宣示之日起兩年內要完成修法,會盡速提出修法的草案。

吳思瑤也詢問,現行37位死刑確定被告,會因爲大法官釋憲結果被釋放嗎?或是身分上有什麼影響?鄭銘謙迴應,確定判決還是存在,身分沒有改變,依照監獄行刑法第148條第1項規定繼續收容,還要再跑法律程序,接下來是否要再審理,會啓動相關程序。

吳思瑤此時補充確認,會啓動相關再嚴謹審視正當法律程序,所有訴訟防禦權要再強分,但這幾位被告死刑確認身分不會改變,也不會有釋放問題。鄭銘謙則點頭稱是。

吳思瑤也喊話朝野,她表示,相關修法跟研議都會在司法法制委員會,希望朝野合作迴應整個憲法法庭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