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2顆芭樂熊抱摸胸!女看護受驚喊不要 色男辯:好心攙扶
桃園有外籍女看護於菜園收到送的2顆芭樂,竟遭男子熊抱摸胸,嚇得她跑回家向僱主哭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桃園有位男子於某菜園送女看護2顆芭樂後,竟趁不注意對其熊抱並摸胸,嚇得女看護跑回家對着僱主哭訴;桃園地院審理時,男子否認犯行,還辯稱是看到女看護快要跌倒去攙扶時不慎觸碰到,法官勘驗現場畫面後,認爲女看護並無要跌倒的狀況,且男子也沒有提醒言詞,男子犯後飾詞狡辯且態度不佳,依騷擾防治法,處阿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判決書記載,去年10月28日上午10時30分許,桃園一名男子阿強(化名)在某菜園見到外籍女看護阿芳(化名),便摘取自己種得芭樂要送給阿芳,不料,竟趁阿芳轉身要離開時,便從後方環抱,並且伸手觸碰阿芳的胸部,藉此性騷擾,阿芳嚇到後,便用手肘頂開阿強,並逃離菜園,回到僱主家向僱主哭訴後,僱主便替阿芳報警。
桃園地院審理時,阿強否認犯行,辯稱因看到阿芳快要跌倒,便伸手去扶,並無要對阿芳環抱,或是觸摸胸部;對此,阿芳則表示,當時進入菜園後,阿強採了2顆芭樂給她,當她準備要離開時,卻被阿強整個人從後方抱住身體,手也有觸碰到她的胸部,她便用手肘推開並喊「不要」後離開菜園。
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阿芳並無要跌倒的狀況,且阿強也無提醒阿芳要小心的言語,因此,阿強顯然是事後推卸之詞,審酌阿強爲逞一己私慾,不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趁阿芳來不及反抗之際,環抱阿芳並觸摸胸部,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阿強犯後飾詞狡辯態度不佳,又未與阿芳達成和解,賠償阿芳損失,依騷擾防治法,處阿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