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禮給鄭文燦?桃園市政風處遭議員砲轟陷市長於不義

市議員黃婉如拿出收據影本,水果禮盒的受贈人員中可見市長鄭文燦的名字,她直呼,逢年過節送市長禮盒是想要拍馬屁嗎?「這是陷市長於不義!」。(陳夢茹翻攝)

桃園市議會11日進行預算審查,市議員黃婉如拿出收據影本質問政風處「爲何過節送禮給市長鄭文燦?市長有沒有收到?這是陷市長於不義!」動議刪除機關首長特別費。對此政風處解釋,特別費多數用在慰勉同仁、業務交流等。主計處初步瞭解並無違反疑慮。

黃婉如拿出1張統一發票收據影本,時間是2020年6月13日,品名爲黃金奇異果禮盒,受贈人員中可見市長鄭文燦的名字,收據上更有政風處副處長的印章,她直呼,逢年過節送市長禮盒是想要拍馬屁嗎?「市長很清廉,這是陷市長於不義!」。

黃婉如表示,政風處曾發公文要求若遇到與職務上有利害關係的個人或法人或團體饋贈財務、邀宴應酬或請託關說時,應該依規範拒絕或退還,並籤陳機關首長及知會政風單位辦理登錄,但現在卻變成送禮給市長。

市議員蔡永芳出面緩頰說,特別費使用不可能違法,這次被拿出來討論是政治問題,畢竟其他局處首長拜訪議員時也都會送禮。他說,情治單位被滲透的問題比較嚴重,竟連收據影本都可以外到議員手上。

政風處長曾慶瑞迴應,特別費多數使用於三節犒賞同仁、對同仁的慰勉,廉政業務交流及訪視等,若有其他單位來訪,剛好適逢午餐時間則會一起用便餐,公務上一切合理使用。主計處根據議員提供的收據影本做初步瞭解,認爲該筆費用沒有問題。

黃婉如要求擱置機關首長特別費、機關副首長特別費共71萬400元,後撤回擱置動議,由市議員黃敬平動議刪除,共17人投票,9人覆議、8人反對,預算遭刪除,不過綠營仍有8人保留髮言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