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新冠藥物」涉賄選!桃園議員候選人住處遭搜索 50萬交保

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發現桃園市1名市議員候選人涉嫌從今年4月起透過多名里長餽贈新冠藥物給予選民,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諭知50萬交保(賴佑維攝)

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發現桃園市1名市議員候選人涉嫌從今年4月起透過多名里長餽贈新冠藥物給予選民,涉嫌投票行賄罪嫌。檢方18日指揮搜索3處,共帶回33人到案說明。檢方認爲5人涉及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諭知50萬、30萬,其他3人5萬交保。

桃園地檢署表示,檢察官吳怡蒨協同10名檢察官團體辦案,18日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桃園市警局桃園分局,偵辦桃園市某市議員候選人涉嫌賄選案件,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3處,並通知被告及證人共計33名到案說明。

檢方說,該議員候選人爲求當選,自今年4月間起,涉嫌透過樁腳即同區某里長候選人等多人,饋贈新冠藥物與選民,涉嫌投票行賄等罪嫌。檢察官於訊問完畢後,認被告等5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尚無羈押之必要,因而諭知該候選人等5人各交保50萬元、30萬元、5萬元、5萬及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