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吸管別直接丟垃圾桶 6縣市做錯最高罰6000

塑膠吸管能不能回收,各縣市做法不同。(圖:shutterstock/達志)

近日年前大掃除,清出來的物品該丟圾垃還是回收,成了網路熱門話題,此外,日常生活中常用到的塑膠吸管要不要回收,也讓許多民衆感到困惑。事實上,各縣市對於塑膠吸管能不能回收的認定不同,環保團體整理,在基隆市、新北市、南投縣、嘉義市、臺南市及金門縣等6縣市,塑膠吸管是可回收物,若沒按規定處理,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環保組織「RE-THINK重新思考」製作一份「回收大百科」,整理逾百項民衆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垃圾,詳細解說它們究竟是一般垃圾還是可回收物。

其中塑膠吸管又分成吸管本體及吸管套,吸管材質包含PP、PE、PLA,各縣市認定不同,在基隆市、新北市、南投縣、嘉義市、臺南市及金門縣等6縣市,屬於可回收物,其他縣市則不回收,當作一般垃圾處理;至於吸管外的塑膠包裝是PE、LDPE材質,屬於一般垃圾。

「RE-THINK重新思考」說明,塑膠吸管過去使用普及,有一定的廢棄物量,材質是價格不高的PE或PP塑膠,由於輕薄易飄散,收集成本極高,不過一旦收集好,例如壓成吸管磚,因材質單純,其實是可以進行再利用的。

爲跟上國際減塑趨勢,環境部2019年起針對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類對象,推動禁止提供一次性吸管政策;政府下一步規劃2030年全面禁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