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貞昌遭告散佈假訊息 江啓臣:10個月未約詢

行政院長蘇貞昌。(姚志平攝)

國民黨立委林爲洲去年前往北市中正一分局,告發行政院長蘇貞昌在國會備詢時說謊、釋放假訊息,同時觸犯社維法和食安法。行政院長蘇貞昌坦言,至今沒被約談或收到不起訴通知;國民黨立委江啓臣質詢詞質疑警察吃案,司法公平不應該要有顏色差別。

行政院長蘇貞昌去年12月在立法院備詢期間,稱屏東的信功肉品業者表示「很支持」,卻被信功肉品發聲明撇清關係;林爲洲赴臺北中正一分局,指蘇散佈謠言,告發蘇貞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江啓臣指出,行政院前發言人丁怡銘因皇家牛肉麪事件,去年11月14日也遭告發違反食安法與社維法散佈假消息,違反社維法部分1月19日法院裁定不罰,違反食安法部分北檢8月13日也裁定不起訴。

江啓臣指出,反觀蘇貞昌案經10個月卻沒下文,質疑不敢約詢,同樣是社維法與食安法,標準在哪?言論自由與司法公平,不應該要有顏色,以及官員差別,質疑警察是否吃案?

蘇貞昌坦言,沒有收到約詢通知,也沒收到不起訴通知,但不能定調是不敢約詢,而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不是被告就一定被傳訊,當檢察官認爲沒必要就不用傳訊,不然總統、院長、部長整天被告多的是。

徐國勇指出,我們不準吃案,「這麼大的案子,哪個警察敢吃案」,但仍須看看構成與主觀要件,可能是因爲去年蘇遭質疑時有公開解釋,可能因此未被傳訊,但會針對個案再去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