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90後文盲慣犯,因多次盜竊店鋪現金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記者 張亢
近日,記者獲悉,泰山區人民法院審理並宣判了殷某某盜竊罪一案:被告人殷某某爲90後文盲,多次在泰安店鋪盜竊現金,目前殷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據刑事判決書顯示,殷某某,男,1990年出生,文盲,務工。自2009年起,因犯盜竊罪“五進宮”。公訴機關指控,2024年1月19日至24日,殷某某在岱嶽區某水果店、泰安市某蛋糕店、寶龍城市廣場某超市、銀座金街某面館、岱嶽區某瓜子乾果店、泰山區某火鍋超市,共盜竊現金1860餘元及手機1部。
泰山區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殷某某自2009年起,因故意犯罪被五次判處有期徒刑刑罰。且最近一次刑罰執行完畢以後再犯,繫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決定判處殷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二千元;責令殷某某依法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