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花市新規花商須交保證金20萬 農業部:暫緩執行
臺北花市原本7月起要求盆花乙種承銷人須以現金交新臺幣20萬元保證金,引起花商不滿抵制。爲確保盆花銷售不影響農民及消費者權益,農業部次長鬍忠一今天說,已溝通暫緩執行。
臺北市花綠小站花店協會指出,臺北花市7月起調高沒攤位的盆花乙種承銷人每月業績新臺幣1萬元,且須以現金交保證金20萬元,期限是6月30日,逾期將取消資格,花商對此表不滿,並指將不會繳交,屆時沒資格不進場交易。
由於減少花商進場交易可能影響盆花銷售,甚至退回產地。胡忠一指出,昨天得知相關資訊後,已跟臺北花卉產銷股份有限公司聯絡,就此爲上一屆董事會4月最後一次會議所做決議,溝通至7月11日常董會召開檢討以前暫緩實施,期間可先跟相關承銷人討論。
他指出,花商不進場交易,將影響到生產者的銷售及最末端消費者的購買權益,且臺北花市的交易價格,其他花市也會做參考,會產生影響,農業部所做溝通,主要是爲了確保這2種對象的權益。
農業部佔2席董事之一的農業部農糧署組長蘇登照說,4月會議上他有表達反對新制的意見,說明當屆最後一次會議不宜做此決議,包含調高每月交易額及保證金從本票改爲繳交現金,應先與相關承銷人溝通。
臺北市資深花商告訴中央社記者,近來許多花商接獲臺北花市以公文通知,7月1日起逐年調高盆花乙種承銷人(無攤位)業績標準1萬元,最多至8萬元;此外,承銷保證金20萬元改以現金繳交,6月30日以前未繳交,即取消盆花乙種承銷人資格,引發花商憤怒、不滿,決定消極抵制,不交保證金、不進場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