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稅收明年多10億 非自住房屋稅率最高收3.6%
▲臺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宣佈房屋稅率的調整。(圖右一/記者黃瀞瑩攝)
記者黃瀞瑩/ 臺北報導
臺北市副市長張金鶚1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公佈今早市政會議通過將修正臺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針對自住房屋與非自住房屋稅率分開徵收,未來持有非自住房屋2戶以下者,每戶稅率2.4%,持有3戶以上者,每戶徵收率3.6%。
臺北市調整房屋稅,擁有非自住房屋在2戶以下者,每戶適用稅率從1.2%調整到2.4%,如果擁有3戶以上者,稅率提高到3.6%,此外,私人醫院、診所及自由職業事務所,徵收率由2%調整至3%。
目前本案函送臺北市議會審議,未來如果通過後,將溯及今年7月1日起實施,囤屋族自104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將提高,扣除自住房屋最多3戶,扣除3戶後,擁有的房屋則成爲非自住房屋,張金鶚強調,過去不分自住或非自住,房屋稅率都是1.2%,但臺北市的房價卻是全臺灣最高的,希望透過法律的修改,改善目前房屋稅賦過低的問題。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長黃素津強預計,明年5月開徵房屋稅後,臺北市政府稅收將可以增加10.19億,她強調,這樣的調整隻會影響少部分的人,據稅捐處統計,調高房屋稅率將影響6萬多戶,約佔總數的8% ,黃素津表示,這樣的稅率調高主要還是針對囤屋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