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新版停車費率 陽明山花季率先適用

臺北市議會三讀通過「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新增80至150元等4種級距,藉此提高停車週轉率,當每小時60元仍滿場時將採累進費率,最高每小時150元,預估明年2月登場的陽明山花季將率先適用。(黃婉婷攝)

臺北市每逢年貨大街、百貨週年慶都有大批車潮塞爆公有停車場,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修法調高停車費率,從原先每小時60元上限,新增80至150元等4種級距,以提高停車週轉率,但僅限特殊活動期間,常態性停車、月票費率不受影響,法案經臺北市議會三讀通過後,預估明年2月登場的陽明山花季率先適用。

停管處轄管全市288座公有停車場,目前停車收費上限爲每小時60元,參考民間費率後,修訂「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收費級距從原先10元至60元,再新增80、100、120及150元,範圍僅限特殊活動期間。

當上次活動舉辦時,每小時收60元仍滿場,本次活動將改採累進費率,亦即第1個小時60元,第2小時80元,最高每小時150元;若停車場使用率低於50%,則調降1級費率,收費將低於60元。

當前有望採用新版費率的地點包括信義計劃區的府前廣場、鬆壽廣場、信義廣場、忠信及信義國小地下停車場,當資訊月、農曆年前及週年慶時,假日上午10時至晚間8時適用新累進費率,南港展覽館活動期間的假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亦然。

此外,當陽明山花季、海芋季及繡球花季來臨,陽明山立體、陽明山第二停車場將在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7時調整費率;大稻埕年貨大街、情人節煙火舉辦時,大稻埕公園、朝陽公園、塔城公園地下停車場、洛陽立體及市民大道塔城段地下停車場,也是假日時段適用新累進費率。

停管處指出,停車收費新制上路後,99%常態性停車收費、里民採購停車月票的費率都不受影響,而特殊活動期間採取的累進費率,會視周邊民營停車場的費用而定,不會發生民間收每小時120元,公有停車場卻收到每小時150元的情況。

停管處長李昆振說,新版費率只規範活動期間,活動結束後就會恢復原先收費。至於新版停車費率何時實施,他表示,後續將依法制程序送行政院備查,最快明年農曆年後就能上路,明年2月開始的陽明山花季活動可能率先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