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連2起事故…警方該入駐校園?葉毓蘭:教育部要負起責任!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葉毓蘭。(圖/記者鄒鎮宇攝)

記者鄒鎮宇/專題報導

近期臺大接連發生「濺血案」及「情殺案」,讓人開始對校園自治及警方的聯繫不信任,進而產生「警察是否應該進駐校園」的疑問。對此,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葉毓蘭表示,「校方應該給予警察信任、尊重」,並強調「教育部應該要負起責任」。

事件爆發 警方早有情資

「未來不管是怎樣的形式,當然要讓警察進入校園」,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葉毓蘭針對近期臺大發生案件表示,在「中國歌聲」要舉辦前,警方早就「接到一些情資」,因爲臺大的學生會對於「臺北臺灣大學」這樣的稱號非常不滿,「大安分局長有跟我說,他打給當時的(臺大)主任秘書,卻馬上被拒絕了」。

葉毓蘭指出,「大安分局長也說,這對臺大來說非常稀鬆平常,他們一向都不希望校園內事由警察來介入」,他們也在羅斯福派出所放置了20多名的警力,以便防範突發事件產生,但衝突產生後「聽到霍建元這則人事案時,我不是很高興」,「他非常委屈,他一直嘗試跟校園警衛隊的丁隊長聯絡」,卻都沒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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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建元因「中國好歌聲」的流血衝突接受懲處。(圖/資料照/翻攝自名偵探趙五兒微博)

「這件事其實跟臺大校方的態度是有關係的」,葉毓蘭說,臺大的師生對於校園自主主張的強度是所有大專院校內「最強烈的」,所以也常看到教育部要求內政部通令,要所有警察尊重校院自主。警政署也在今年7月12日頒佈「警察機關進入校園的標準流程」,要求警方尊重各大校院的「校園自治權」。

針對派出所接到50多通的報案電話,仍沒有指派員警到場,葉毓蘭說,「這是不尋常的」,案發當天的員警因爲太年輕,「他不知道上面的政治拉扯」,只好制式化的處理這些報案,纔會造成後續流血衝突的發生。

▲警政署的校園自治規範。(圖/翻攝警政署)

尊重警察 建立警校信任

「這件事也讓我想到,後來發生的情殺事件」,葉毓蘭指出,「天底下沒有一個安全的地方」,「就算警察可以快速進入校園,也無法挽回」;她認爲,即使警察可以快速接獲報案,騎着機車衝入校園,還需要搞清楚「宿舍位置」等,等到清楚地點時,一切都來不及了。

葉毓蘭表示,「所以現在來談警察要不要進入(校園),我個人認爲有必要的話,當然要讓警察進入,而且要信任警察」。她拿日前的松山殺害老婦人一事舉例,「很多犯罪嫌疑人都不會直接承認是我乾的」,因此得靠警方的辦案經驗專業,偵破這些案件。

▲葉毓蘭認爲,學校應該要充分信任警察。(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校園裡多的是博士、碩士,老師都很厲害」,葉毓蘭認爲,即使如此遇到突發事件,還是要信任經驗充足的第一線員警,「所以怎樣建立一份信任」很重要,不是有需要、協助才找警方,而是「要先尊重」。

葉毓蘭說,臺灣的警察早就脫離了威權時期,現在是更偏向「服務業」,提供人民生命、財產保障的安全;她也說,校方都認爲警察會迫害人權,便開始不尊重警方,導致員警都不喜歡進入校園。

思考校園安危 設立應變SOP

校園在應對突發事件時,應該有基本的對策,葉毓蘭舉例,「像我有個小咳嗽,難道就直接跑去臺大醫院嗎?應該要先初步判斷,吞個止痛藥試試,如果不行纔去醫院就診」;她認爲,學校應該要有「分層管理」的概念,要先有自保能力,「不要什麼都丟給警察」。

她說,「就松山老婦人的命案可以偵破來說,就是因爲附近有監視器」,而學校內有沒有足夠的監視器,並在碰到鬥毆、違規停車、吵架及同學們分手的事件時,有沒有可以做應變的人員,這些都是學校要去思考的。

「臺大校園一天平均有1至2萬人進出,內部應該要有一些自我保護的知識及做法,有沒有做呢?恐怕是沒有」,葉毓蘭表示,臺大除了對於校內的安全沒有基本的應對之外,還在警方給予警示時不尊重地拒絕,「我覺得臺大這次真的是很差勁」,不然「警方只是拿熱臉貼臺大的冷屁股」。

▲臺大事後也針對對衝突事件開檢討會議。(圖/翻攝國立臺灣大學官網

國立臺灣大學針對事件,也在網站上發佈後續的相關處理說,「本校體育室日前出借田徑場地舉辦『中國新歌聲上海.臺北音樂節』活動,影響師生上課權益並造成後續紛擾,本校表達歉意並進行檢討改進」;另外,臺大體育室也爲了損壞田徑場的部分,發文道歉。

臺大調查小組文末提到改善辦法,但未見有關於警方進入校園的敘述,僅針對地外借檢討。對此,葉毓蘭提出建議說,教育部應該要站在主管部會的位置,去加強大學的校園安全,「可以請當地的分局的偵查隊隊長、副隊長或刑警,都比他們(學校)有概念,可以查出漏洞,甚至在平時就可以跟警察多溝通」。

校園案件不斷 教育部理應重視協助

「教育部根本不負責任,對於校園安全的宣導很差,他們叫警察不進去,那要學校怎麼保護自己呢」?葉毓蘭質疑,校內雖然有舍監,但實質上和大樓的管理員並沒有差別,可以按警報器求救,但他們若有多一點應變經驗,或許「情殺案」的傷害便可降低。

她認爲,美國很多大學都有校園警察,他們都有和警察一樣的執法權力;反看臺灣的大學並沒有容許有相同程度的防備能力,所以「警衛」應該要負起責任,「而不是轉嫁給警方」;另外,由於臺灣警力短缺,更不可能分散到各個校園內,「只能說未來如何進行協調,讓學校自己做校園的安全評估,再由警方做專業的諮詢了」。

葉毓蘭最後提出建議,學校應該要負責平常「教職員生」的編組、訓練,讓他們碰到事件發生時,可以知道第一時間要和甚麼人聯絡,這些標準的SOP及設備,都應該要應人、應事、應地制宜,再根據狀況找專家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