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澎湖區處上班時間不受理業務 承辦人開會要民擇日再來

臺電澎湖區處好大衙門,上班時間開會就不受理業務。以承辦人和處長開會爲由,要28日上午前往洽公的民衆下午再來。(許逸民攝)

甫於22日宣佈4月起電價全面漲11%的臺電,澎湖中屯8支風力機組以運轉於20年,機型老舊除役不發電擺爛後,又再爆臺電澎湖區營業處好大衙門,上班時間竟然以承辦人跟處長開會爲由不受理業務,要民衆擇日再來。

民衆是28日上午9時許,持澎縣府同意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移轉函等前往臺電澎湖區處洽公,要申辦屋頂太陽光電更換契約人,但櫃檯服務人員卻以承辦人蔘加處長主持會議爲由,無法受理,要求民衆下午再來。

雖經民衆當場反應,上班時間怎能不受理業務,或沒代理職務人,還要民衆擇期再跑一趟,要求處長出面解釋。服務人員這才找出職務代理人,但該職務代理人卻表示,不懂太陽光電更換契約無法受理,於是留下承辦人電話,還是請申請人自行聯絡再約時間前來。

對此,臺電澎湖區處處長羅元良雖說了解後迴應。但最後由洪雪峰業務經理代回表示,有關櫃檯營業員未能即時連繫專人提供即時服務,深表歉意,已責成業務承辦人主動與民衆連絡,告知需備齊之文件,俾利順利完成申辦案件,如再有需協助之處,可致電給他親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