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暖心爸載7孩上學…遭迴轉車撞破頭身亡!女師免囚原因曝
記者黃資真/臺東報導
臺東縣臺東市臨海路二段、成都南路427巷路口去年10月發生一起重大車禍,46歲池姓男子開廂型車載着6名高中生、1名國中生至知本地區上學,行經該路口時與迴轉的轎車相撞,造成池男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不治。臺東地院考量雙方都有肇責,且肇事駕駛方姓女子與被害者皆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處5月,緩刑2年。
▲池姓男子開車載7名中學生上學,遭迴轉女教師衝撞,傷重不治。(圖/資料照,下同)
回顧此案,廂型車上的6名國中生、1名高中生皆是知本地區學生,由於學校距離市區路程約20公里,爲了讓孩子安全上學,加上省時省錢,家長們協調由池姓父親駕駛租賃廂型車接送7孩上下學,裡面也包括池男的兒子。
2023年10月26日上午6時57分,教師方女駕駛轎車沿臨海路二段行駛,行經與成都南路427巷之閃光黃燈交岔路口欲左轉,對向池男見狀連忙往右偏移,但已來不及,左前車頭遭猛力衝撞,再失控撞破一旁磚牆。
坐在駕駛座的池男因首當其衝,受有頭部外傷顱骨破裂並腦迸裂,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往臺東馬偕醫院搶救後仍於上午7時55分不幸宣告不治;7名學生中池男兒子傷勢較重,受有頭部其他部位鈍傷、前胸壁挫傷及其他身體損傷之傷害,另6名學生也都受傷,送醫救治皆無生命危險。
檢方調查,方女轉彎時未禮讓直行車,池男超過速限70公里行駛,且行經路口應減速接近,雙方都有過失,仍依過失致死罪將方女起訴。
臺東地院法官考量方女犯罪後坦承犯行,態度亦佳,與被害者家屬達成調解、履行完畢,及死者池男過失行爲同爲本件交通事故之肇事原因,依過失致死罪處5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接受3場次法治教育課程,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