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肉販「坐軌」害列車急煞 乘客沒受傷判無罪
臺東陳姓肉販去年6月因爲心情不好,竟坐上鐵軌打算輕生,被北上區間車司機發現緊急煞車,陳男被依妨害公衆往來安全罪起訴;但法官認爲,列車急煞沒有造成乘客受傷,不構成犯罪要件,判決無罪。
根據列車行車記錄器顯示,駕駛發現前方有人影,立刻鳴笛煞車,隨着列車靠近,鐵軌前方出現一名男子、若無其事地穿越軌道,列車駕駛忍不住大罵,因爲真的很危險。
去年6月,這名穿着灰色上衣的陳姓肉販因爲媽媽身體不好,攤販生意也不理想,心情鬱悶之下,酒後跑到住家附近的平交道上,坐在鐵軌上,似乎有意輕生,因爲行爲太危險,涉犯刑法「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被檢方起訴,但法官卻認爲當時列車煞車、沒有造成乘客受傷,就算列車撞上也不會傾覆或遭受破壞,判陳男無罪。
臺東火車站站長林德香對《東森新聞》表示,「我們還要要尊重法院的判決啦,那以後我們的司機員可能開車要更小心一點,如果發現有不明物體,就是車子要減速啦。」聽到判決,站長無奈也只能表示尊重,一位民衆則表示,「法官這樣子判決……唉,有一就有二啊,之後可能還會有、也會有人照樣做(闖入軌道)吧」,另一位民衆表示,「應該還是要判耶,就罰個錢吧!」
畢竟普悠瑪號時速有130公里,加上列車煞車時,如果剛好有人走動,就會往前衝,很容易發生意外,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讓人不禁想問,這類「鐵道驚魂」若再度上演,難道要等到出意外纔要究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