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籍父親過世、居留證將到期 18歲陸生恐被迫離臺
鄭正鈐今於立院召開「18歲成年新法!正港臺灣之子被迫離境!」陳情記者會。(李奇叡攝)
一名父親爲臺人的陸籍18歲林姓學生因爲父親過世、疫情等因素,在臺住不滿183日,居留證即將到期,恐因此無法回臺。國民黨立委鄭正鈐近日接獲陳情,指該林姓學生因疫情因素近3年無法每年在臺住滿183天,故申請居留證延長遭到拒絕,原可透過未成年依親流程來臺,卻因成年年齡下修再度碰壁,恐被迫面對離境處置;對此,移民署承諾會再做研議,看從法制面上如何協助。
鄭正鈐今於立院召開「18歲成年新法!正港臺灣之子被迫離境!」陳情記者會,他表示,18歲林姓學生2020年3月5日取得專案居留權來臺,2021年7月因父親過世而離境,過程中往返臺陸多次,但因疫情無法在3年內每年在國內居住滿183天。
鄭正鈐說,林姓學生原欲透過未成年依親來臺,卻因去年11月17日年滿18歲,加上今年1月起,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爲18歲,林姓學生失去未成年身分,3月4日入境後再申請居留證延長,遭到移民署拒絕,由於4月7日專案居留證就會到期,若無法得到專案許可延長,林姓學生就得被迫離境。
鄭正鈐說,林姓學生是獨子,在臺灣沒有親人,只能與陸籍母親相依爲命,卻因父親過世、疫情因素影響,居留證無法延期,造化弄人。
鄭正鈐認爲,林姓學生身爲臺灣之子,返家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前內政部長徐國勇讓印尼三姊妹留下來,盼移民署這次也能朝有利方式專案辦理,「此案很特殊,不知道明天與意外哪個先來,希望4月7日居留證屆滿前能有圓滿結果,讓林姓學生順利留臺」。
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組長黃齡玉迴應,林姓學生是臺灣人親生子女,申請居留證時未成年,符合依親條件,而居留證通常一次給3年效期,若能住滿2年、每年183天,即可得到定居證,但林姓學生這3年只住1年,加上父親過世,因此效期到了以後,就無法再予以延期,並不是超過18歲不給延,「父親若在世會繼續延下去,只是剛好遇到父親往生,並不是他成年的緣故」。
黃齡玉說,林姓學生父親過世導致依親事由無法成立,居留證無法展延,會再盡力研議相關法令,予以協助;她亦提及,「印尼三姊妹」專案是因全家都是外國人,移民法有相關規定,依機制審覈通過後可留下,但大陸法規與外國人不同,雖同理心相同,可以理解,但實務上做法及適用對象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