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釀49死 時任交通部常次3人懲戒判決出爐

臺鐵太魯閣列車出軌造成49人死亡重大事故,監察院通過彈劾,將臺鐵局前局長張政源等3人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本報資料照片)

臺鐵太魯閣列車2021年4月出軌撞擊清水隧道北口,造成49人死亡、200多人受傷,懲戒法院將前臺鐵局局長張政源判決降1級改敘,時任交通部常務次長兼任臺鐵局代理局長祁文中記過1次,時任工務處處長陳仲俊判決降1級改敘。可上訴。

懲戒法院依相關事證認定張等人未能督導所屬落實執行職務,且未能建立委外業務之稽查制度,欠缺工地風險危害意識,漠視安全文化,未能改善,終致發生本次事故,情節非輕。

合議庭衡酌本次事故發生之主因是承包商違法利用清明連假施工,且因車輛滑落鐵軌施救不當肇致,張等人違失則較次之,以及他們都長期服務公職,服務期間表現良好,判決張政源降1級改敘,祁文中記過1次,陳仲俊降1級改敘。

202年4月2日臺鐵局408次太魯閣號列車,於花蓮清水隧道北口撞及K51標工程工地滑落之施工車輛,造成列車翻覆,發生司機員2名、乘客47人死亡,200多人受傷之重大事故,經監察院調查認定張政源等人有違失,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