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旅客遊越南富國島遭丟包 品保協會:保留支付證明

臺灣團客在國外丟包,李奇嶽表示,若旅客遇到相關旅遊權益受損情況,請向當地旅行社索取繳交費用收據等相關支付證明,回臺後,可向旅行業品保協會提出旅遊糾紛調解,若需動用到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協會也會協助請領。聯合報系資料照

有臺灣旅客傳出在春節到越南富國島旅行卻遭丟包,更被要求支付720美元才能完成後續行程。旅行業品保協會請旅客保留相關支付證明,回臺灣後可提出旅遊糾紛調解。

有網友近期在臉書指控,春節期間帶家人到越南富國島旅行,卻因臺灣旅行社與當地接待旅行社有商業糾紛,旅客被要求替臺灣旅行社支付720美元(約新臺幣2.25萬)旅費,回臺再向原旅行社索賠,不支付者則被丟包,得自行處理後續行程。

針對相關糾紛,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公關主委李奇嶽表示,若旅客遇到相關旅遊權益受損情況,請向當地旅行社索取繳交費用收據等相關支付證明,回臺灣後,可向旅行業品保協會提出旅遊糾紛調解,若需動用到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協會也會協助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