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小七大PK 華裔作家曝關鍵:能沒政府不能沒有它!
7-11在臺灣人生活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隨處可見的便利商店,提供的多元化服務,或許許多人都習以爲常,但卻常讓外國YouTuber讚歎連連,大拍開箱影片。美國一名華裔專欄作家上月來臺探親後,更深刻感受到「臺灣人的生活可以沒有政府,但不能沒有7-11」這句話的含義。
《洛杉磯時報》(Los Angeles Times)專欄作家Frank Shyong以「爲何臺灣的7-11比我們的好很多?」爲標題,撰文探討臺灣的7-11爲何比起源地美國的7-11更加便利。
Frank Shyong表示,他每次來臺灣,第一站總是去7-11消費,他的叔叔甚至在臺中經營數家7-11。在Frank看來,7-11在臺灣人生活中佔有的重要地位,彷彿是個政府機關,因爲在店裡可以繳稅、寄件、取件、送洗衣物、量血壓、歸還圖書館借書、發送傳真、購買車票機票及購買網卡等服務,而消費發票甚至還可以拿來兌獎。
文中指出,其實7—11的起源是美國南方公司(Southland Corp.)在1927年創立的德州冰品店「圖騰商店」(Tote’m Stores),後來爲了滿足顧客購買生活雜貨的需求,開始在店面提供麪包、牛奶、雞蛋等食材,成爲全美首家便利商店。一度發展到擁有超過6萬6000間連鎖門市,但卻因爲1987年遭逢股市崩盤,經營出現困難,在1990年申請破產,最後由日方買下,成爲日資企業。
時至今日,美國的7-11頂多提供備用手機充電器、飲品或盥洗用品等,但其他服務遠不如臺灣。
曾對臺灣企業進行廣泛研究的西華盛頓大學(Western Washington University)商學院教授陳時奮指出,臺灣7-11的創新,則是基於當時時代背景所產生的獨特需求。
一開始7-11在臺灣發展的時候,確實也承襲了許多美國的習慣。在經濟蓬勃發展的背景下,人們開始大量飲用咖啡,晝夜不停工作,7-11正好提供了民衆所需的服務。而隨着時代的演進,7-11也在臺灣做出相當程度的本土化改變,更加符合臺灣民衆的生活習慣與需求。
陳時奮以一句話來歸納美國7-11與臺灣7-11之間的差異:「在美國,你不需要7-11就能過上好生活;而在臺灣,沒有7-11你就無法好好生活」。